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5月28日播出“北京反商业贿赂第一案”,以下为节目实录:
北京反商业贿赂第一案
在大家的印象里,商业贿赂最通常的形式,就是吃回扣,尤其在医药、建筑等行业,吃回扣甚至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潜规则,而原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因为吃回扣,最后吃掉了自己的性命,2005年12月20日,他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这起案件是北京市查处的犯罪金额最大的一起商业贿赂案件,温梦杰也成为北京市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官员。
一封匿名举报信揭开了京城受贿第一大案
温梦杰,曾经是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的科技处处长,也是电脑领域的天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被告温梦杰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宣判之后,温梦杰说出了商业贿赂产生的根源。
原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这个在法庭判决当中,讲到我有两个身份,一个是在国营企业的一个科技处的处长,另外一个我是一个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用我这个民营企业来养着分行这样,很大一个职能部门,这个我觉得在北京市不会有第二家国营企业是这样做的。”
面对媒体,温梦杰的情绪还是比较激动的,一再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然而,他大肆索取巨额回扣的事实是没法改变的,法庭最后审理认定,温梦杰在担任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的6年时间里,先后索取贿赂款1073万元,贪污公款432万元,犯罪金额共计1505万元,揭开这起商业贿赂第一案的,是一封匿名的举报信。
2004年4月份,北京市检察机关收到一封群众的匿名举报信,举报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用巨资在北京CBD中心区购买高级商品房,其支出明显超过了合法收入。
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笑英:“我们感到这里事情比较重大,立刻向局长还有主管检察长做了汇报。”
根据举报信提供的线索,北京市检察机关迅速调派人员前往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进行查证,结果令他们大吃一惊,正如举报信所说,2002年11月,温梦杰用妻子的名字购买了建外SOHO三套预售商品铺面房,由于地处长安街国贸对面,当时的总房价为3400万元,调查的结果还显示,到2004年6月底,温梦杰已经付款3200多万元。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主侦检察官王耕云:“数额非常大,而且其中有很多的钱是用支票付款的。”
办案人员发现,在温梦杰的购房款中,除了少量的贷款之外,还有大量的支票、现金和境外汇款,其中现金340多万,境外汇款912万,支票付款1600多万元。
王耕云:“而温梦杰作为一个科技处的一个处长,他这个工资都是有规定的,按照常理推算,很难有这么多的钱来付房款,所以疑点是不小的。”
让办案人员感到意外的是,一个小小的科技处处长哪来这么多的钱呢?带着疑问,办案人员开始逐笔地查找这些资金的具体流向,在其中一家银行查证的时候,他们发现了新的情况。
王耕云:“通过银行的帐目显示,还贷款有一笔很大的贷款,是一个姓吴的人的名字还的,这样我们就调取了还贷款吴某开户的资料,和还款具体的银行凭证。”
办案人员发现,这笔100多万元的还款是在2004年6月30日办理的,时间刚刚过去几天,这也意味着当时银行的监控录像还保存着,经过银行的协助,他们终于找到了当时的录像资料。
王耕云:“录像显示交款是两个人,其中有一个拿着钱款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就是温梦杰。”
银行大厅门口的监控录像显示,与温梦杰在一起的男子是10点24分进入银行的,10点26分开始办理,之后温梦杰开始从这个提包里不断的拿出成捆的现金,而这些现金又分别装在各种各样的信封里,还有两个封的很结实的包装纸盒子,这些现金堆了满满一桌子,工作人员整整用了40分钟,才数完这些钱。
王耕云:“这一发现使我们感觉到很振奋,因为温梦杰自己交自己的房款却用别人的名字,这是一个非常反常的情况,只能说明他心里有鬼。”
检察机关后来调查清楚了,2004年6月30日那天,和温梦杰一起到银行办理还款的那名男子是他的侄子,并不是开户的吴某,从这些可疑迹象,检察机关可以确定,温梦杰这些钱的来路一定有问题,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当即决定,对他实施24小时秘密监视,进一步了解他的行踪,而在随后展开的监视行动中,办案人员发现了新的情况。
10个月奋战后 案情水落石出
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对温梦杰开始进行24小时暗中监视,然而,就在这时候,温梦杰也出现了反常的表现,不去单位上班,平时行踪飘忽不定,开车的时候不断变换路线,而且经常停下来看看再走,难道,此时的温梦杰已经有所察觉了吗?
温梦杰开着的黑色轿车是单位配给他的专车,跟踪的办案人员发现,温梦杰每天的行为十分诡秘。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副局长查士辉:“一个是忽走忽停,再一个是不该停车的地方,就是在马路中间他就停了,就好像是发现他后边有人跟着他一样。”
办案人员及时把温梦杰的反常情况向领导做了汇报,当时院领导分析认为,尽管对温梦杰的调查非常秘密隐蔽,但是不排除温梦杰已经知道,有人将他犯罪的事情举报到了检察机关。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杨沛林:“如果一旦温梦杰发现的话,潜逃后果很严重,也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2004年7月10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迅速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温梦杰进行立案侦察,7月11日,检察机关发出对温梦杰的拘传证,之后办案人员前往温梦杰的单位和居住的小区,进行布控。
在反贪局的会议室里,办案人员与温梦杰面对面开始了第一次交锋
查士辉:“他什么也不说,最开始的话就是低着头,闭口不答。”
王耕云:“问他自己是不是承认自己有犯罪的行为,当时他就回答,说我现在脑子很乱,什么事都想不起来,我没有什么犯罪的事。”
尽管温梦杰不承认自己有犯罪的行为,但是他在讯问时的表现,让办案人员确信,温梦杰的阵脚已经乱了。
查士辉:“当时他表现紧张,深呼吸,呼吸比较重,老喝水,口渴,手也在动,在那转,总是感觉他用强烈的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在讯问中,当办案人员问温梦杰家里都有什么固定资产时,温梦杰告诉办案人员,自己的妻子有一辆丰田车,农行分给自己两套房子,同时家里还购买了两套商品住房,但是只字不提建外SOHO的铺面房。
王耕云:“这样我们话锋一转就问他,你当科技处的处长脑子这么好,连自己家里面买什么固定财产都记不清楚,他一听我们这个话,打了一个愣,将近有10分钟没有说话,一会儿才抬起头来说,听说我妻子在建外SOHO买了几套房子。”
2004年7月23日,温梦杰被正式逮捕,随后办案人员对他的家里和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在他的办公室里,办案人员发现温梦杰正在办理前往意大利的出国手续,日期为6月10日,就在他被拘留的前一个月。
看来,如果检察机关晚一步的话,就很不好办了,办案人员后来了解到,其实早在2003年底,北京农行的纪检部门就收到过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温梦杰利用职务之便向供货单位索取回扣,北京农行的领导当时还找温梦杰谈了话,但因为温梦杰一口否认,而且也没有确切的证据,最后只好作罢,这次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温梦杰仍然故伎重演,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这让案件陷入了僵局。
办案人员与温梦杰的第一次交锋,并没有从口供上找到有效的证据,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办案人员摸清楚了温梦杰的意图,除非有充分的证据,否则他绝不会自己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看来,要把这件案子办成铁案,他们还需要找到另外的突破口。
在对温梦杰不断提审的同时,办案人员制定了新的侦察方案,一方面查找调取温梦杰担任科技处处长以来,所签定的合同资料,同时追查数十笔房款的来源,将合同牵涉到的单位与付款的单位进行对比分析,寻找突破口。
查士辉:“一笔一笔的,一单一单的去核对,去找供货商去核对。”
王耕云:“经过初步的查证,我们感觉到情况远非我们想像的这么容易。”
办案人员发现,从支票上的付款单位来看,几乎大部分跟合同签订的这些单位不一致,个别单位一致的,从工商查到的住址,早已经是人去楼空,找不到当时的公司了,侦查工作陷入了困境。
杨沛林:“当时压力很大,如果说这么大数额只能定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话,在我们这个案子来说,应该说是一个失败。”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的所有办案人员都感受到了压力。
王耕云:“但是无论困难多大也要搞清楚购房付款的真实情况,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
办案人员把所有合同中涉及的单位一一登记,然后到银行、工商、户籍部门,查找这些单位的开户资料、姓名电话和资金的原始出处,同时把温梦杰保存的近千张名片和手机的通讯记录逐一进行排查。
王耕云:“通过这么进一步的深挖细查,很快线索固定在十几个单位和人身上。”
一个电脑公司的经理首先进入办案人员的视线,正是从这家公司,办案人员找到了突破口,先后查明温梦杰曾经4次向这家公司索要回扣280万元,经过10个月的奋战,逐步查清了温梦杰的全部犯罪事实。
铁证如山,温梦杰的犯罪事实被查了个水落石出,那他这个级别并不高的处长,怎么聚敛了上千万不义之财。
电脑天才短短5年多索取贿赂款1073万余元
在北京农行,温梦杰被称为电脑天才,1984年他从北京金融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工作,1989年辞职赴澳大利亚留学,回国后和妻子创办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1994年,凭着曾经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副处长和在国外获得电子专业硕士学位的优势,温梦杰经过应聘,重回银行系统,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总工程师,应该说,在电脑技术上,温梦杰确实出类拔萃,然而,当这个电脑天才拥有了权力之后,他的心态就变了。
1998年,是温梦杰命运发生转折的一年,由于温梦杰在业务上表现出的高超才能,很快就从一名技术人员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被任命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处长。
王耕云:“温梦杰是从他当处长的第二年,也就是1999年初,就开始向多家单位进行索贿。”
科技处是北京农行的一个部门,除了对银行的计算机和网络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管理外,还要根据银行的需要进行大量的设备采购,这些都需要温梦杰签字之后,上报主管行长审批,尽管银行系统有着严格的设备采购流程,但是在温梦杰面前却形同虚设。
王耕云:“但是正如温梦杰所说,不管是谁签的协议,都要到他这里,他要进行审核。”
每次和供应商签订完一笔大的订单之后,温梦杰就会委婉的提出一定数额的回扣,而且不管是熟客户还是新客户。
王耕云:“温梦杰自己说,我跟人家要回扣,人家也都是心甘情愿,这都是哥们,跟业务无关。”
办案人员在查证中了解到,这些供应商并不愿意把辛苦挣来的钱给温梦杰,但是如果不给他回扣,很可能合同款就不能按时收回,此外还有签订合同之后的产品维护、保养、升级,以及签订新的订单等,也就很难实现,这个时候,供应商都会乖乖的按照温梦杰的意思去办。
王耕云:“与温梦杰刚建立业务联系不久的一个经理回忆,他说温先生索要回扣确实是很执着,也很讲究策略和诚信。”
温梦杰很会选择索要回扣的时机,一般都会选择签订合同之后,银行还没有付款之前,这个时候,供应商都急于收回合同款,而温梦杰也很讲诚信,会按时把合同款打给对方,而且温梦杰想得很周到,连如何走帐都想好了。
王耕云:“为了犯罪,精心的谋划,而且设立多个虚假帐号,隐蔽犯罪所得,虚签业务合同。”
早在温梦杰当上科技处处长的1998年,他就让自己的侄子在南方证券营业部开设了一个股票帐户,几年来进出的资金有上百笔,数额超过千万,然而用于股票交易的却很少。
查士辉:“受贿来的钱打到这个帐户里边,然后再从这个帐户里边也可能再挪到其它帐户里边,这样掩人耳目。”
王耕云:“他熟悉业务,也熟悉行情,所以他进行犯罪都是经过周密的计划,自认为没有风险才去实施。”
狡猾的温梦杰很少将索贿的钱直接支付建外SOHO的房款,他往往指定供应商将回扣打入中转公司或者私人帐户,有时还让供应商与中转公司签定虚假的转包合同,几经转手后再汇给房地产商,从1999年到2004年初,在短短5年多的时间里,温梦杰先后15次索取贿赂款1073万余元。
查士辉:“这个数额是迄今为止在北京受贿数额,定罪受贿数额是最大的一起。”
2005年10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梦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12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
张笑英:“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多办一些像温梦杰这样的大案要案。”
其实,银行采购网络设备,本来只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但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温梦杰却把它变成了自己的一个特权,他想买谁的就买谁的,他给价多高就是多高,而那些供货商也就把他当成了财神爷,心甘情愿满足他的要求,看来打击商业贿赂,更有效的办法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和资金监管体系,不能让市场资源仅仅掌握在少数实权人物手里。
主编:张雪梅
记者:康敬锋
摄像:毛云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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