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8日讯记者曲哲涵报道:中国保监会日前连续在京召开了由相关部委、专家学者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征求意见会,就“交强险”责任限额、基础费率测算及与交通违章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等焦点问题听取了各方意见。
3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并定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个多月来,保监会积极会同相关部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要求,组织全行业力量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行业协会还牵头抽调各中资公司精算骨干组成了专门的项目组,以市场上主要公司2001—2003年的经营数据为基础对费率进行测算,形成了几套定价方案。
在征求意见会上,专业人士普遍认为,“交强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选择,迄今世界上还没有类似我国同时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先例。因此,在制定责任限额、基础费率及具体的费率浮动机制时,既要注意借鉴国际经验,又要充分考虑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率高、国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社会诚信水平亟待提高等现实情况。
与会代表也指出,由于强制保险不允许保险公司进行风险选择,即不得拒绝承保(包括对高风险车辆),且在经营上实行不盈不亏原则,带有很强的公益性,因此建议国家有别于商业险种,对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给予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今天郑重指出,目前社会上的有关保费、保额的传闻均属不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