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中英街上冒充警察、专抢走私贩的四名歹徒,被深圳市盐田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0年6个月。
2005年4月,一个叫“阿有”的人偷偷告诉曾某:中英街上有很多搞手机走私的“水客”,如果冒充警察拍一下“水客”肩膀,“水客”就会乖乖地跟你走。 曾某心里打了个小算盘:反正中英街上“水客”的手机是走私来的,抢了他们的也不敢报案。于是,他决定采取行动。
2005年6月至9月间,曾某伙同沈某、岑某和黎某在中英街附近以冒充警察的方式,分别四次抢劫中英街“水客”走私来的手机共100多部,价值总额达10多万元,后由于路人报案,他们被警方一一擒获。(据信息时报)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