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发生了一件奇事:七旬老汉有妻有子,却包了“二奶”同居7年,还生下私生子,如今与“二奶”闹分手却不愿给抚养费,并状告“二奶”侵权,“二奶”随即也诉诸法院索要抚养费。中山市人民法院两案合审并判定,老汉要一次性支付“二奶”孩子抚养费6万余元。
六旬翁包二奶同居生子
据“二奶”贵州籍妇女阿梅说,1998年8月26日晚,经朋友介绍,她到刘某一幢三层楼房里见工,双方谈好第二天就去刘某的工厂上班,由于时间晚了,在刘某的劝说下她便住了下来。半夜时分,刘某推开了她的房门,这个60多岁的老人和20多岁的她遂发生性关系。此后,两人开始非婚同居生活。
2001年3月,阿梅生下儿子刘涛。此前,刘某曾谎称妻子早已去世,但当阿梅后来知道其老婆仍健在,还有儿有女后,多次要求刘某离婚并与她办理结婚手续,但刘某以自己年龄大为由拒绝。
去年6月,刘某搬离两人同居的房屋,并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此后,两人常会为儿子的抚养费等问题争执不休,阿梅为此向刘某索要巨款并常到他的住处闹。
主动状告“二奶”侵权
据知情人士说,刘某对阿梅感情尚好,但其家人一直反对他俩的这种非婚同居的关系。在家人的支持下,刘某于去年9月14日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将“二奶”告上法庭。
刘某在诉状中称,1997年3月至1998年7月间,阿梅受聘于其子办的鞋厂,在饭堂做工。由于刘某经济条件好,阿梅产生贪念,并以色相骗取其钱财。他在难以抵制的情况下才上了她的“贼船”。其后,阿梅要求为她买房、为她的亲友安排就业;再后来,阿梅的贪念越来越大,多次索要巨款,均遭到刘某的反对,两人由此产生矛盾。
此后,阿梅经常到刘某的住所骚扰,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他不得不从石岐区搬到南区居住。但是阿梅仍多次冲进他家大吵大闹,甚至以刘某家人的人身安全相威吓,企图索取刘某的巨额财产。
刘某还称:“被告(阿梅)想尽一切方法敲诈勒索原告,甚至将其与前夫王某所生育子女冒充是原、被告所生,强行要求原告支付抚养费。”刘某请求法院判决阿梅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危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奶”反诉争得抚养费
得知自己被告后,阿梅觉得刘某“恶人先告状”。她对记者说,自己独自带着三个未成年的小孩,(其中12岁长子与7岁女儿为其与前夫所生,5岁小儿子刘涛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亲子鉴定系确其与刘某所生),生活上困难重重。
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阿梅,为了孩子的抚养问题也走上诉讼之路,她向中山市法援处石岐工作站(司法所)求助,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决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并垫支了4000元的亲子鉴定费。去年10月14日,阿梅将刘某告到法院,要求刘某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122400元。
中山市人民法院决定“两案”合并审理,并于今年5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解除阿梅与刘某的同居关系;非婚生子由阿梅抚养,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阿梅一次性支付刘涛的抚养费64800元;驳回刘某和阿梅的其它诉讼请求。(记者李宪锋 通讯员 丘源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