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县为单位设立专项资金,以常住人口每人每年6元为标准,对困难地区给予4元、3元、2元标准补助
江苏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改革又出新招:近日,江苏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出台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意见,首次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作出“界定”,包括农村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重大传染病防治、妇女卫生保健、儿童卫生保健、免疫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三大类8个项目,均有了量化指标。
指导意见要求,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与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咨询等,健教资料户覆盖率要达到80%,学校健教开课率达到100%,居民及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
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要求院前及院内急救及时率要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及时率100%。
对于重大传染病防治,要求传染病防控与管理及时率达到100%;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结核病防治项目规范管理合格率达90%,结核病人督导治疗管理率达80%,血吸虫病防治、监测任务完成率达95%,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
对妇女卫生保健,实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要求建卡率90%以上,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向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提供1次常见妇女病检查等。
对儿童卫生保健,要求向0-7岁儿童免费提供省规定的一类疫苗接种服务。要求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服务,0-3岁儿童在首次体检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等,预防接种建卡发证率、接种率、儿童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率均达到95%。
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咨询服务和治疗指导;对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定期随访等。60岁以上老人及慢性病人建档率达到80%,每年随访次数大于4次。
对普遍存在的农村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等问题,“指标”明确:食品卫生监测率要达到80%,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率达到80%,饮用水卫生监测率达到95%,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5%等。
在南京市江宁区禄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者看到61岁的社区居民肖功慧老人正在医务人员的帮助下测量血压。她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常组织健康讲座,介绍保健知识,还为老人免费体检,让自己享受了城里人的待遇。
为了确保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济困难地区按人均4元、3元、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006年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资金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主要用于乡(镇)、村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其中用于村级补助经费不低于30%。(记者沈建华见习记者曹竹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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