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讯员宋萌)去年4月在过街天桥上扎死见义勇为大学生的两名凶手被判重刑。记者昨天从市二中院获悉,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人死刑和无期徒刑,1名帮助他们毁灭证据的同伙的母亲被判刑2年。
去年4月29日,艾某、库某在本市丰台区南三环路南侧夏家胡同过街天桥,对正下学的女学生周某行窃,护送她的首都经贸大学19岁的学生秦某上前制止,结果被库某和艾某扎死。
后他们的同伙的母亲乌某将尖刀扔弃。
二中院认为,库某、艾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乌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库某和乌某提出上诉,艾某表示服判。
案发后,秦某被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被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追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秦某“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