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某某会议隆重召开,热烈祝贺某某会议圆满闭幕……”这类横幅广告将不能悬挂在主城街道。重庆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给户外广告划出了15个禁区。户外广告地盘缩水
该规范划定了15个户外广告禁区: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行道树,以及交通转盘花坛、公园绿地、国家机关和风景区、危岩、滑坡都不能设置广告。 此外,对横跨街道的“龙门架”,不论是在大街还是在小巷,都不允许。人行护栏、立交桥、人行天桥、路边摊上也不能设置广告。在街道上悬挂横幅,或者在宽度不足3米的人行道上设置落地式广告都在禁止之列。
如果要在主干道两侧临街房子的楼顶、墙面和电杆上设置广告,则必须安灯成为夜景灯饰,否则也将禁止。违规广告不搞一刀切
大部分户外广告都还处于违规之列,数量到底有多大,市市政委表示正在统计之中。对其处理不能在6月1日这天一刀切,只能逐步解决。
据介绍,观音岩天桥、沙中路天桥,菜袁路天桥上还有广告。行人从天桥上路过,广告遮挡了两旁的风景。但这些广告拆除很难,因为天桥是企业投资修建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刚刚直辖时,财政很困难,由企业投资建天桥。政府同时和企业签订协议,承诺他可以在天桥上打广告,作为回报,最长的期限长达30年。此类问题需要慢慢协商,逐步处理。”遇有冲突可协调解决
“我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上级要求必须悬挂一些横幅标语,而市政部门又不允许,两种规定互相打架,你叫我们啷个办?”听说即将实施户外广告规范,上清寺街道某社区负责人叫苦。
市市政委广告处李处长昨天解释,这个矛盾确实存在。现经过协调后规定:社区悬挂公益性横幅时,应该挂在社区里面,依然不能上街。部分重要会议需要悬挂横幅,必须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首席记者刘邦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