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九日电(记者俞岚)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近日颁布了《财产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指引》将大大提升我国财险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据悉,此次颁布的第一批《财产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包括《第一号: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二号:水力发电企业》、《第三号:火力发电企业》、《第四号:航天风险》及《第五号:公路及桥梁》。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这是保监会为规范国内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引导财产保险公司提高业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由于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缺乏统一的标准,使得《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所谓危险单位,是指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必须考虑自身的资本金实力,谨慎控制风险累积,安排必要的风险转移措施,以保持经营稳定性,避免受到重大损失事件的冲击。而对危险单位的评估和划分是开展上述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该负责人还表示,此次《指引》的颁布,弥补了监管法规的空白,为加强再保险监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平台。通过开展危险单位划分,可有效建立起全行业性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机制促进财产保险公司承保技术和风险管理理念的沟通和互动,加强业内技术共享,从而带动全行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
据了解,今后,中国保监会还将陆续推出针对其他大型商业风险业务的危险单位划分方法的指引文件,并逐步形成完整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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