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
首都一大学生见义勇为被刺死 两凶犯获刑
本报讯 两名男子在南三环对一名女学生行窃时,首都经贸大学的一名19岁大学生勇敢上前制止,结果被扎死。昨天,记者从二中院获悉,两凶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去年4月29日19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艾孜提艾力·玉荪、库尔班江·于素云与依马木·艾尔肯预谋后,携带依马木·艾尔肯提供的尖刀在丰台区南三环路南侧夏家胡同过街天桥对女学生周某行窃,首都经贸大学19岁学生秦某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 艾孜提艾力·玉荪、库尔班江·于素云先后持刀猛刺秦某胸腹部数刀,造成秦死亡。案发当晚,艾孜提艾力·玉荪、库尔班江·于素云及依马木·艾尔肯将实施犯罪的情况及作案所用两把尖刀的存放地点告知依马木·艾尔肯之母古力纳尔·乌麦尔。后古力纳尔·乌麦尔将尖刀扔弃,致使尖刀灭失。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艾孜提艾力·玉荪、库尔班江·于素云伙同他人在秘密窃取公民财物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均应惩处。古力纳尔·乌麦尔明知是他人犯罪所用工具而故意扔弃,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亦应惩处。据此,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库尔班江·于素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艾孜提艾力·玉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古力纳尔·乌麦尔有期徒刑二年。
宣判后,库尔班江·于素云、古力纳尔·乌麦尔表示提出上诉,艾孜提艾力·玉荪表示服判。
据了解,案发后,秦某被北京市委组织部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被丰台区人民政府追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其“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