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在天津礼堂举行授牌仪式,向天津市颁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证书。自此,本市成为我国首个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直辖市。
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保护环境关系着优化经济增长结构的大局,天津创模的成功,对推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均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
本市自2001年提出创模目标以来,加快节约型城市建设,全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2002年,本市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通过3年的艰苦努力,创模目标顺利实现。2006年1月18日,本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本市环境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据了解,自1997年至2006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命名56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4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记者王丽实习生曹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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