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29日讯(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唐海英)女儿给生父打工也不能白打!海口一男子拖欠残疾女儿一年工钱,女儿将生父告上法院,法院判决父亲支付女儿4000元欠款。
今天上午,记者见到了家住海口市龙舌路的残疾少女小王。 母亲与父亲离婚后,小王和母亲在一起生活。说起将自己的亲生父亲告上法庭,小王觉得颇为无奈。
小王告诉记者,从2002年3月至2003年2月,她在父亲开设的家庭旅馆当服务员,每月工资300元,全年共计3600元,但父亲却分文未付给她,她只好要求父亲写下了一张欠条。她的大姐送给她的一个手机,也被父亲拿走,父亲写下了欠400元的欠条。而到了今年,还不见父亲还钱,无奈之下,她只好一纸诉状将父亲告到美兰区法院。
针对女儿的起诉,王先生在法庭上辩称,因为时间太久,他已忘记,即使有欠款这事,也已超过两年的时间,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调查,小王是三级肢体残疾人。2003年2月6日,王先生向小婷写下一份《欠条》,共欠款4000元。但至今,王先生仍未将欠款付给小王,小王多次向王某交涉支付欠款之事,王先生均置之不理。
法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王先生拖欠小王一年的工资和手机款,并向小王出具了欠条对欠款事实予以确认,但却迟迟不予归还,有违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近日,法院判决王先生给付小王欠款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