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所在公司要求每周六天的工作制,但是公司并没有明确表示每周多出来的一天工作日加班费用怎么计算。公司给林先生的答复是,加班工资已经计算在基本工资内。但实际上林先生每月的工资表里并没有加班工资,只是公司有内部的文件,说明他现在的基本工资里包含加班工资。 李先生问,一周工作六天算不算加班?公司是否应付林先生加班费?张启祥律师:
我国《劳动法》规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一周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林先生每周工作六天,总共不超过40小时,当然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果超过40小时,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单位的确已经在公司内部文件中明确林先生的工资中包括加班工资,而且林先生知晓且以签名或者其它方式确认过,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但应该将工资中此部分加班费单列出来。否则单位应该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资。(谢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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