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30日讯据重庆日报报道:29日,市检察院独家授权晨报,首次向社会发布了该院3年反商业贿赂案件分析报告。报告统计,2003年至2005年3年间,全市检察院共查处796件商业贿赂案,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 在已被查处的808人中,有243名县处级和地厅级干部落马。
发案比例逐年增大
据统计报告分析,3年来,全市检察院职侦部门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且从2003到2005年,商业贿赂案件数量比例,在当年全市立案查办的贿赂案件中,从68.5%%上升到了98.9%%,从立案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比例中,也从35.4%上升到了57%。
犯罪人员身份集中
经统计,在近三年立案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中,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4人,占立案总数的52.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人,占立案总数的27%;县处级以下人员483人,占立案总数的59.8%%,县处级人员232人,占立案总数的28.7%,地厅级人员11人,占立案总数的13.6%。
同时,商业贿赂案件的涉案金额在逐年增加,大案数量突出。在涉案金额中,5-50万元的大案占了立案总数的59.3%。
“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发、群发区。反腐分析报告,为检察院确定工作方向和重点,提供了借鉴。”
打击商业贿赂12领域成监控重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检部署,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将是今年全市检察院反腐工作的重点。
12领域要重点监控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检察院列出了12个重点监控领域。它们包括: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领域。
有关人士解释,“这些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又很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领域。”
公务员受贿要重处
在这些易发案环节,国家公务员的职权行为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督。该负责人透露,检察院已经作好布置,将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
特别是要加大力度查办涉及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安置、地质灾害治理、重大工程建设及交通建设,国企经营、改组、改制、破产和严重侵害农民利益、涉及“三农”问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另外,有行政执法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司法人员徇私枉法、贪赃受贿,故意放纵、包庇商业贿赂犯罪的,都将受到重处。
行贿者将上黑名单
重拳打击受贿,行贿者也跑不了。今年掀起的反商业贿赂风暴,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也要依法惩治。
该负责人解释说:现在,很多行贿者不再是不得已而行贿,他们是为了获得和自己本身资质不相匹配的利益而行贿。“相比较前几年,他们身上的被动色彩已经弱化,更多地有了一种主动色彩,因此,有必要给予这些行贿者更重的打击。”
一旦因行贿被定罪,就要上检察院的行贿系统“黑名单”,污点企业将向全社会曝光,并取消招投标资格。“这对从源头上打击商业贿赂,至关重要。”
跨地区办案防干扰
为保证顺利办案,市检察院发挥“指挥中心”职能,实行侦查一体化。通过市检察院督办、参办、提办、指定异地查办等方式,帮助下级检察院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也就是说,原本发生在A区、本该由A区检察院办理的商业贿赂案,指挥中心可以直接安排B区的检察院负责查办,或者直接指挥A区的上级检察院来办。
该负责人表示:“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还将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顺利查处。”晨报记者 肖玉采写
商业贿赂易发主体排行
行业一:医疗药品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医疗用品(药品、设备、耗材)生产、代理、销售商可能受贿主体:医院领导、采购人员、医务人员贿赂形式:药品回扣、提成、劳务费、差旅费、赞助费、新药推荐费
行业二:建筑业
可能行贿主体:建筑商可能受贿主体:业主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相关官员贿赂形式:好处费、回扣、旅游等变相贿赂形式
行业三:教育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教材出版社、器材生产商、基建单位、校服生产厂家等可能受贿主体:学校相关负责人贿赂形式:回扣、折扣、手续费等
行业四:电信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电信运营商及代理商可能受贿主体:开发商、电信业务使用单位贿赂形式:免除债务、装修住房、免电话费和其他通讯费等
行业五:银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贷款公司、企业及其职员,可能受贿主体:行长及相关负责人贿赂形式:贷款发放及设备引进中的回扣、赠送现金、股票、低价处理不良资产后的提成等
行业六:保险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保险公司及其职员可能受贿主体:承办保险的单位负责人、购房、购车时的中介商代理人贿赂形式:保险回扣、提成、高额返还、超标准或越范围支付高额代理手续费
行业七:政府采购
可能行贿主体:政府有关官员可能受贿主体:参与投标单位贿赂形式:好处费、回扣、提供住房、车辆、旅游,安排配偶子女出国等变相贿赂形式
行业八:零售业
可能行贿主体:供货商可能受贿主体:超市、卖场的采购员、相关负责人贿赂形式:回扣、提成、进场费
反商业贿赂欢迎市民举报
“我市一半以上的贪污贿赂案件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29日,重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商业贿赂查处难,发动群众力量,将是解决商业贿赂打击难的一剂良药。
为此,市检察院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商业贿赂。市民可直接打电话:67522000,或者通过邮寄(市检察院举报中心、邮编401147),还可登录法律监督网(网址:www.cqjcy.gov.cn,中文域名:法律监督网.cn,重庆市人民检察院.cn),进行代码举报。
该院有关负责人承诺,市检察院绝对保护举报人信息。比如:网上举报特设了更加安全的保密措施:代码保护。举报人的个人资料,都将成为这个代码。极大增强了安全性。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检察院也将出重拳予以惩治。
讯问嫌疑人将全程录音录像
按照最高检部署,从今年3月1日起,市检察院已经开始在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中,实行全程同步录像;同时,我市主城区检察院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也提前开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全程录音录像,既能防止刑讯逼供,保护嫌疑人的权利,又能防止被告人当庭翻供。”据介绍,今年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以来,我市主城办理的2个职务犯罪案,嫌疑人在法庭上翻供时,面对录音录像资料无话反驳。
根据有关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所有检察院都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行贿犯罪档案供社会免费查询
为了从源头上打击商业贿赂,我市检察院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收录了从1997年以来所有被法院判“行贿”罪名成立者。该系统正式运行近半年,已接受社会各界免费查询189次。
今年3月底,南岸区检察院接到了业主单位申请,要求对南岸某小区建设项目的36个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查询中,发现重庆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行贿记录。业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
据悉,我市检察院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收录39件生效的行贿犯罪案件,共计39人或者单位上了“行贿黑名单”,涉及建筑、金融、医药卫生和教育等领域,而建筑单位最多。
据悉,单位或个人到我市任何一个县(市)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查询,以审核有关人员和单位的招投标资格。
商业贿赂致成本提高 老百姓是最终受害者
重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商业贿赂不仅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且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的秩序,危害性极大。
据联合国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球范围内,商业贿赂使得合同成本提高15%%左右,而在我国,这一数字可能更高。
“因商业贿赂提高的成本,最终都将转嫁到老百姓头上,所以,老百姓才是商业贿赂的最终受害者。”为此,我市检察院将重点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来源:重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