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消息:据悉,从7月1日起黑龙江省长途客运将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
黑龙江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实行道路客运燃油附加政策。燃油附加的标准为:公路客运每人每公里收一分钱,农村客运每人每公里收5厘钱,旅客包车燃油附加按现行计价规则参照这个标准执行,出租车,城市公交车不在征收范围之内。
通知还规定,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起收取,并在客票上单独标示。由于今后燃油附加价格上下调整幅度较大,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调整后的燃油价格水平适时调整燃油附加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