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骗取建筑单位工程保证金的事已经屡见不鲜,如今骗子又盯上了中介单位。5月29日,市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合同诈骗案,骗子最后获刑11年。
被告人安国芳,自称是大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驻沈阳的代表。 2004年7月,安国芳以该身份向沈阳一家商务中介公司经理刘某虚构事实,称沈阳一个“花园项目”所有权已全部出让给她所在的公司,公司欲委托拆迁单位拆迁“花园项目”的部分建筑,并出具了其伪造的项目出让合同书。刘某想,如果自己拿下这个项目,再找拆迁单位的话,就会大赚一笔。他很爽快地就交了40万元保证金,并签订了拆迁委托合同。刘某万万没想到,签订合同的单位印章都是安国芳伪造的。拿到钱后,安国芳就逃匿了。刘某放下自己的生意,用两个月时间苦寻才找到她。可是她只退还了10万元,剩余的钱在刘某报案后才退还。
法院审理认为,安国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身份,利用自己伪造的虚假合同虚构事实,并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因其能全部退还赃款,所以从轻做出上述判决。(周贤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