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最近,本报曾报道了蒙城县居民用水时,遭遇“最低消费”。昨天,家住芜湖裕溪口的一位老人又向记者投诉称,家里一个月未住人、未用水,但当地水厂却按照“霸王条款”收取4吨水费7.6元。当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裕溪口自来水厂的王厂长,他解释了收费的原因。 水厂在为居民实行“一户一表”分离时,和用户签订了协议,用水有个最底限度,那就是用户用水,每月不足3吨按3吨收费,另加1吨的分表吨数,收4吨的费用,收费标准是经过芜湖市物价局批准的。据悉,芜湖市区曾对居民用水也实行过“最底消费”,后觉得不合理就废除了。
(本报记者 老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