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发出《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指出,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在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为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厦门经济特区,为把厦门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本报讯(记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委日前发出《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指出,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在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为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厦门经济特区,为把厦门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意见》分六部分:一、充分认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三、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四、改革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五、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六、加强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
《意见》指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面对新形势下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牢固确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必须结合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实际,着力做好理论武装工作;扎实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全面实现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经济特区在全省发展大格局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作出历史性贡献,必须统一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深入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厦门城市精神,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必须不断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
《意见》指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推动理论创新。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努力研究和回答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积极推进学术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为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厦门经济特区,为把厦门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实力和研究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与时代发展要求和经济特区地位相适应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形成体制比较健全、机制比较灵活、运作比较协调、效能优良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系,取得一批社会反响良好、水平较高、效益明显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建设一支研究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人才结构比较合理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宣传和普及。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加大厦门哲学社会科学的应用对策研究。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任务,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光荣使命,要鼓励和引导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从中央和省委对厦门的定位和厦门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厦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紧紧围绕厦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实际,紧紧围绕厦门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加强两岸交流与合作,促进祖国统一的实际,把握时代精神,把握发展规律,分析新情况,研究新课题,解决新矛盾,总结新经验,概括新结论,为服务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功能,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尤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善于运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来回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善于运用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来研究解决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围绕工作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着眼于统一思想、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以深入研究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大体制创新和对外开放、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厦台交流合作、增强厦门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厦门文化竞争力等领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进行理论思考,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在重大课题上有新突破,在应用对策研究上推出一批有理论性、前瞻性、指导性的成果,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形成理论氛围,进一步凝聚力量,统一思想,推动发展,使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服务,为社会的全面进步服务。
《意见》指出,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制改革。有效整合我市现有哲学社会科学的资源,充分运用和发挥在我市的部、省属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资源优势,加强科研机构与各实际工作部门之间、自然科学界与哲学社会科学界之间、各社科机构、各学科和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跨院校跨学科团队研究,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联合攻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课题立项规划引导机制,实行重点项目课题研究招标制、申报评审制和课题委托制,形成以课题项目为纽带、以课题负责人为龙头的研究机制,有效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完善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和应用机制。
《意见》指出,要制定和实施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战略。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选拔、引进和管理机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要求,造就一批理论功底比较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决策研究专家。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机制,积极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着力加强对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培养,评选优秀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学风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积极探索、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提倡与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走向社会,面向市场、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努力从人民群众广阔而丰富的实践中吸收研究题材,汲取思想养分,提出真知灼见,形成优秀成果,创造学术精品。
《意见》最后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努力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改进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为繁荣发展厦门哲学社会科学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要把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纳入厦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源配置、项目筹划和布点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要建立完善咨询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前,要充分征询社科部门和社科专家的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经常向社科界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要加强与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的联系,增加了解、增进感情,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把关心、重视、支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保证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不断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投入机制。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学术活动条件。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