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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称“涉及商业秘密” 审理中表示“公司不存在过错”
晨报讯(记者武新)本报5月1日曾报道过的155名西门子前员工向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讨要被克扣奖金案昨天在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对于员工们要求补齐被克扣年度目标奖金的请求,西门子方面以“公司不存在过错”为由予以拒绝。
昨天9时15分多,仲裁员刚宣布“开庭”,西门子代理律师就以“此案涉及商业秘密,应不公开审理”为由,要求查验旁听人员身份。虽然申诉人的代理人韩溢律师提出疑义,但最终仲裁员批准了西门子的提议。所有旁听人员被要求退出,只有员工代表们得以留下。“整个庭审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双方争辩异常激烈。”一名员工庭审后对记者说。
西门子庭前仅提交了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作为证据。按照合同约定,作为工资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员工如果能够100%完成工作目标,就可以得到年度目标奖金。“该案最高年度奖金达到近20万元。”另一名员工说,庭审中,西门子方面称,即使员工个人完成100%工作目标,也有可能得不到100%的年度奖金,因为按照员工手册规定,个人薪酬与公司、部门业绩相关。“他们这样做侵犯了中国员工的合法权益。”
西门子方面称,西门子全球手机业务在2005财年亏损,中国手机部员工虽完成个人业绩,但中国所有业绩与全球业绩平均计算,工作任务只完成了一半,西门子发放67%年度目标奖金是合理的。但员工不同意上述说法,“西门子事先没有公布全球工作目标,事后也没有出示全球亏损的证据,其解释太随意。”原告另一代理人柏永律师认为,西门子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发放的员工手册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有争议时应作出不利于格式合同制定方,西门子的随意解释是不足采信的。
庭后,记者与西门子代理律师王家路取得联系,他以“此案不公开审理”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当记者追问“西门子所称此案涉及商业秘密指的是什么”时,王律师说了句“不方便透露”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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