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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
29日中午,大连市中山广场。一个市民正叼着香烟坐在花坛边,悠闲地吐着烟圈。突然,一名中年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夺过这个市民嘴里的香烟。就在这名烟民瞠目结舌时,抢烟的男子赶紧递上自己的名片和一叠印刷材料,力劝这名市民戒烟。
这名在街头抢烟的男子就是有着“中国反烟第一人”之称的张跃。
张跃的眼睛却总是盯着别人的手,像猎人一样,四处搜寻着猎物——吸烟者。张跃用他的“暴力”成功地抢下了一些烟民手中的香烟。但是,还是有一些烟民对他的做法表示不理解和不赞同。一位在站台上候车的烟民就对张跃的行为表示出了不满。他告诉记者,张跃夺走别人的香烟,就是剥夺了别人的自由,他没有这样的权利。
今年46岁的张跃是河南省新安县人,在他26岁那年,他的妹妹死于脑瘤,给他极大的刺激,他坚信,妹妹的死和父亲抽烟有关,因此下定决心要劝家人和更多的人戒烟。从2001年起,张跃决定放弃自己的生意,做一名“职业反烟人”并开始了他的全国禁烟之旅。目前,他已经自费走遍了全国153个城市。据5月30日《新商报》
说图 ◎海浪花
一个好心人,一种粗暴的方式,一项艰苦的付出,一个争议的话题。
张跃,一个值得尊敬的人,这么多年,自费走遍全国153个城市,为的就是阻止别人抽烟,出发点的善意足以感动人。为了他人的健康,他在奔走,或许他是继林则徐之后,又一个有影响力的禁烟斗士。
对这样一个值得尊重的人,我们不忍心挑剔于他的善举,但事实是,粗暴抢烟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尤其是其趁人不备夺烟的举动,容易造成被夺者心里紧张害怕,还有可能发生意料不到的后果,也未必能达到他想追求的那种效果。
个人购买的香烟也是个人的合法财产,这财产除了拥有者有权使用外,与第三者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烟草不是国家禁止的毒品,在国家法律并未禁止吸烟的前提下,无论吸烟有多大危害,都是吸烟者的个人行为。吸烟有害健康,但张跃不是国家的执法人员,也不是被授权的管理人员,即便是在不允许抽烟的公共场所,他也没有执法的权力。吸烟属于一种不良嗜好,张跃夺走别人的香烟,就是剥夺了别人吸烟的自由,他没有这样的权力。
张跃此举绝对出于善意,但他不知道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本身就是一种攻击。而且这种行为容易让烟瘾重和脾气暴躁的人产生抵触心理,这种戒烟方法会有效吗?
更主要的是,张跃此举的社会效应也实在小得可怜,现在没有统计被他抢过烟的人究竟有多少人因此而戒烟,但我想,不会有很多人,甚至只会有少得可怜的一些人。要“反烟”,应该考虑采取合法、合情、合理的手段。
建议张跃采取温情一些的手段,多劝诫,少去抢。张跃应充当“温情大使”,联合志同道合者,去倡导全社会来共同关注此事,效果要事半功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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