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场所还有“死角”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5-31 0:55:43 ·来源:新京报
日前,卫生部表示将立法划定禁烟区,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室内公共场所避免接触烟草和烟雾。
(《新京报》5月30日)早在1995年年底,北京市就对涉及禁烟的公共场所做出了界定。但据笔者观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禁烟的“死角”尚需注意。
一是地铁通道。在交通工具内及候车室、售票厅、地铁车厢内吸烟是被禁止的,属于等候区的站台上也贴有禁烟标志,但作为地铁的附属设施,从售票口到陆上出口的通道,是否也应划为禁烟区?
二是禁烟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影院、商场等属于禁烟的公共场所,可其中的公共卫生间却成了“吸烟区”。或许是此种行为已被默认,在一些卫生间里甚至可以看到放置掐灭烟头的器具。既然位于明令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怎能“内外有别”?
三是教学楼的楼道里。除中学以下的学校是全校禁烟外,其他各类学校的禁烟区划定在教学场所内。笔者曾多次到某高校听讲座,中间休息时,吸烟者几乎占据了楼道。所以,教学场所应做扩充性理解,把教学楼整体划定为禁烟区。
邵兵(北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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