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彩电、冰箱、空调。”这样的吆喝声似乎已经融入城市的生活,但很少有人会追问,这些电子废物的流向,以及对环境的影响。
6月1日开始,随着《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我省将对包括电子废物回收处置在内的固体废物产生、回收、利用、污染防治等立下规矩。
处置旧彩电有条件条例说,产生电子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举个例子,电视机厂生产彩电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若干年后的回收问题。
从事回收和处置工作者,不仅要具有环保要求的贮存、拆解场所、工具、设施和技术人员,还要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条件和措施。同时,还要建立经营情况登记制度,如实记载电子废物的数量、来源、流向等情况,“我省将与瑞士政府合作,开展电子废物回收和处置体系建设”。
假冒伪劣品不能露天焚烧条例规定,假冒伪劣物品销毁,将改变以往露天焚烧、擅自填埋等处置方式。处置方式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或交指定单位统一集中处置。处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严禁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严禁生产、销售和经营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条例说,生产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复制品者,由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可处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销售、经营者,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制品,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回收废塑料、废布料过程造成污染,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张伟达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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