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情妇”的警察一审死刑
N本报记者
本报讯 原闽侯县青口交巡警中队长宋鸣儿,将与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少妇杀死后,又打电话到少妇家中,制造少妇被绑架的假象。这名少妇就是闽侯县青口镇青口村一车队老板的妻子———39岁的吴小倩(化名)(本报去年9月11日曾作报道)。 5天后,宋就被台江警方抓获归案。日前,福州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宋鸣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某等4人237359.2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查明,宋鸣儿因与被害人吴小倩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吴小倩多次打匿名电话给宋鸣儿妻子后,宋鸣儿担心由此产生家庭不和,遂产生杀害吴小倩的念头。
2005年9月5日傍晚,宋鸣儿多次通过小灵通与吴小倩联系,并约其在台江元洪城江滨路段等候,随后,宋鸣儿驾驶警用面包车从青口派出所出发到达约定地点,将吴小倩骗上车后,将车开至金上大桥福州展览城附近后,在车内将吴小倩掐死,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雨衣和绳子捆扎吴小倩的尸体。随后,宋鸣儿继续驾车至203省道41公里+200米处路标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铲将吴小倩的尸体掩埋在同三高速公路旁的山坡上,同时,将作案用的小灵通、铁铲及吴小倩的小灵通等物销毁。
在返回青口后,宋鸣儿在青口某大酒店附近的IC电话亭,用IC卡打电话至吴小倩家中告诉吴小倩的家属,“你家里有没有丢人,准备100万元赎人”,制造吴小倩被人绑架的假象,试图转移侦破视线。
6日,专案组的办案民警通过摸排,对有作案嫌疑的闽侯县青口交巡警中队长宋鸣儿进行监视。很快,台江警方在宋鸣儿的车上找到了几根女性头发,与吴小倩亲属所描述的头发形状和颜色相吻合。2005年9月9日,福州警方根据宋鸣儿交代的埋尸地点找到被害人的尸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吴小倩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根据警方调查收集到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法医及DNA技术鉴定、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福州市检察院认为宋鸣儿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向福州市中院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宋鸣儿刑事责任。
吴小倩的家人也向福州市中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依法追究宋鸣儿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抚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尸体冰冻费、误工费、车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