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李女士问:陈某驾驶小轿车到我居住小区见朋友,因违章驾车将我撞伤,共花费各种医疗费三千余元。交警说这不是道路交通事故。请问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而居民小区是居民比较封闭的生活区域,不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所以在小区范围内被车辆撞伤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在非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有三条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第二,可要求到现场勘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你可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第三,你可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判令陈某赔偿你在车祸中发生的经济损失。(朱圣涛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