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首对非法经营电信业务者判刑
廖某非法经营宽带网络业务获刑8个月被罚15000元
本网讯记者李伟雄冒充中国电信工作人员,非法经营电信宽带网络服务的廖某,近日被深圳福田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据悉,这是广东省首例因非法经营电信业务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
去年9月20日,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客服10000号接到胡先生等人投诉,称其宽带上网出现故障,拨打宽带安装人留下的维护电话却找不到人。深圳电信维护人员发现在系统中查不到这些用户的信息,上门了解后才得知这些用户都是通过张贴在自家楼下的小广告办理的。当时他们拨打小广告上的电话后,便有自称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上门装了宽带,并直接收取现金。深圳电信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廖某抓获。
近日,深圳福田区法院经开庭审理此案,查明廖某自2004年12月以来,在廖某及宋某(均在逃)雇佣下,从事非法经营电信宽带网络服务。这三人冒充深圳电信工作人员,在深圳罗湖区两处住宅小区先张贴安装网络联系广告吸引用户,并通过预先申请的少量合法LAN宽带上网账户和自行购置的路由器、交换机,采用“装分机”方式在这两个小区内发展非法上网用户,并按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标准向用户收取网络初装费、上网费,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12890元。福田区法院据此认为,廖某未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伙同他人非法经营电信网络宽带业务,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系从犯且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了前述从轻处罚。
深圳电信业务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用户,如果是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会配有中国电信正规工作牌,可当场拨打客服10000号进行验证。此外,中国电信上门的客户服务从不直接收取现金,而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扣款或让客户到营业厅缴纳费用。(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