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五五”普法提出新要求
普法考核与干部工作绩效挂钩
本网讯 记者邓新建通讯员刘洪群记者从29日召开的广东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会议上了解到,为保障“五五”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广东将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普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会见了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
据广东省委副书记王华元介绍,广东“四五”普法在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了省市县镇四级普法工作网络;二是把领导干部学法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评奖等挂钩;三是推动国家公职人员学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四是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普法教育,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有所增强;五是围绕“和谐平安社区”建设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六是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七是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法制教育机制。
据了解,为保障“五五”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广东省将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普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常委会将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量化普法工作标准,把普法工作列入综治考评。同时,进一步健全并坚持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工作激励制度、经费保障制度。(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