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香港廉署历年追讨在香港过去贪官财产,近日又下一城。廉署透过律政司与当年被称为“四大华探长”之一的韩森家属,于本月初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于已不在人世的韩森被冻结逾2亿港元资产中,自愿交出1.4亿元“结案”,为历来成功追讨贪官最多金额的一次,也为拖拉已30年的韩森涉嫌贪污案,划上一个有“瑕疵”的句号。
证据如山 却难抓“大老虎”
对廉署昨日的宣布,当年曾经有份调查韩森案的廉署执行处前副处长徐家杰表示,他在上世纪70年代打“大老虎”时,韩森是重点调查对象之一,发现他涉嫌搜括得来的财富多得令人震惊,惟因韩森人脉广泛,调查困难重重,那时廉署还是新成立机构,他们一群年轻调查员一鼓作气追查,虽然找到证据如山,却抓不到人,有莫大挫折感。后来从香港辗转追查到加拿大,但最终没法把韩森引渡返港受审,反让他潜逃至台湾,引为憾事。徐家杰称,事隔多年后,知道案件有结果也是好的,至少有一个句号。
资产解冻 家人仍有逾亿元
廉署过去曾成功追讨5名前警务人员贪污得来的资产,包括赫赫有名的“大老虎”葛柏、华探长吕乐等人,涉及款项至少2735万元,但以此次追讨韩森案的数额最多。目前,有关部门并未披露相关资产内容,也拒绝透露双方如何达成和解及和解条件。
据悉,韩森的家人在此次所谓“让步”中,虽然“付出”了1.4亿元,但因为韩森的资产获得解冻,他们在出售获解冻的资产,包括楼宇及股票后,估计获利逾1亿元。
绰号“肥仔B”的韩森,于1940年9月加入当时的皇家香港警察队,1969年升为新界总华探长,并于1971年8月退休后往加拿大,廉署自1976年通缉怀疑收入与官职不相称的韩森,1999年8月韩森病故,政府翌年入禀高院申请充公韩森名下涉贪污得来的7000万元资产(注:据称至今已滚存至2亿元)。
律政司于2000年3月底代表廉署提出民事诉讼程序,追讨韩森已遭冻结的资产,韩氏一方指律政司提出的诉讼已超过法定时限,要求剔除律政司的申索,但法官裁定诉讼不受法定时限限制,申索仍可继续。
庭外和解 解决方式很罕见
法律界人士解释,虽然1977年香港曾特赦所有贪污警务人员,但不适用于之前已离港或正被调查的人士,虽然通缉令已历时近30年,但通缉令及法例仍有效,反而可能因年代久远,证人或证物可能有误差而影响案件,由于申请引渡受审有一定困难,因此改为申请追讨不法财产。该人士称,此案件很罕见,他不认为廉署在日后处理同类案件时都会用庭外和解的方式。
韩森其中1个位于旺角通菜街184号的物业,其租户及住客均表示住了20多年,都未听说过业主原来是韩森,一直以来也未见过业主露面,业主只是透过中间人代为收租及通知加租,但谁是业主并不重要,最重要是可以继续租住。
(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