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范彦萍通讯员晓地)上海将在3~5年之内,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街道(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系网络,基本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早期预防干预、主动救助保护、基本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矫治、特殊教育管理、及早回归安置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系和运作机制。 这是市民政局、市综治办等18个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贯彻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工作目标。
据悉,自《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上海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2万余人次。但近年流浪未成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已成为亟待全社会保护和关爱的特殊弱势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