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0日,记者从黑龙江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年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清理积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5月15日,全省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7182件,结案标的额17亿元,结案率为31.8%。 其中,哈尔滨市中院和鸡西市中院的执结率分别达到40.5%和64.8%。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实施了“6+1”执行威慑机制,并采取公示执行的方法,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手段公示被执行人赖帐的情况,同时向工商、税务、金融机构通报情况。该院还通过审计调查、悬赏执行、打击拒执与妨害执行等方式,积极清理积案,在全社会形成了舆论氛围,强化了威慑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清理积案的过程中,全面归纳了“以资抵债、债权变股权”等45种比较典型、实用的执行方法。其中,有将企业固定资产作价后再租给被执行人的“抵债返租”方法,有将被执行企业负责人邀请到法院形成还债计划或将款项由法院转交申请人的“会议执行”方法。还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的“舆论先行法”、“以快取胜法”、“利用习俗法”等一系列方法。在积案清理过程中,该院全力消除保护主义,共清理出18件带有“保护”色彩的案件,同时该院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向地方和部门保护的案件、涉及地方政府的案件主动“出击”。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对部分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无法执行且已经中止执行多年,没有恢复执行可能的案件进行清理。同时要澄清社会上对“当事人履行不能”和“法院执行不力”的模糊认识,要确立执行穷尽原则为评判执行公正的首要标准。(东北网-黑龙江晨报)[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