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31日讯 昨日,烟台市卫生系统召开整治商业贿赂工作会议,自查自纠工作随之启动,并持续到9月份。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的各环节产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单位转制以及招标等活动中产生的商业贿赂;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维修、物资采购等活动中产生的钱权交易行为。 自查阶段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只要说明情况,上缴钱物,可以不追究责任;对数额较大,能主动说清问题并如实上缴钱物的,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于已掌握确凿证据而拒不自查自纠、甚至顶风受贿的,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