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31日讯记者昨日自市建设部门获悉,从今年起财政将拨款推进新农村规划整治,对于达到市级标准的500个村庄,将分别给予大村9万元、中村6万元、小村3万元的奖励。
按计划,全市将安排奖励资金256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县市区根据2005年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确定配套比例。 其中,莱山区、开发区、蓬莱市、招远市、莱州市、龙口市按1:2的比例配套,其它县市区按1:1的比例配套。村庄规划整治实行销号制,完成一个、奖励一个、销号一个。
原则上,财政奖励将不投入或少投入城中村、园区村及城郊村,而是优先培育“四清四化”达标村。按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镇、村的整治工作应率先建设一部分示范点和示范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