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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荆楚网记者姚启慧:第一部全面规范我省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30日,省政府召开贯彻实施《条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情况。
《条例》于2006年3月31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具有系统性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等鲜明特点。在全国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中,我省《条例》的突出了六大特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机制;对农民工的培训和保护做出了特殊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机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人员的配备;在全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目标控制体系。
据了解,《安全生产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设立了包括总则、安全生产措施与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45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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