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一家1999年8月以游客身份逃到加拿大温哥华,此后,一直想尽办法试图赖在加拿大。其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提出难民申请。
利用加国司法体制
所谓难民,是指因政治迫害、战争或自然灾害而被迫离开本国或经常居住国而前往别国避难的人。 依据国际法上的“不推回原则”,一旦难民身份被确认,该难民将不得被强行送回使他遭受迫害的国家。加拿大的难民上诉程序非常复杂,要经过听证会、复审、上诉等一系列司法环节,而在司法程序未完之前,加拿大移民部则无法将其驱逐出境。2000年3月,赖氏一家签证到期,加移民局向其发出有条件离境令,4个月后赖昌星开始向加政府提出难民申请。当年11月,加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2001年7月,赖昌星向加难民委员会裁判庭提出诉讼,要求承认他的难民身份。赖昌星花重金聘请的律师马塔斯也施展出种种手段,力图为他争取难民身份,甚至把中方关于赖昌星涉嫌大量走私、行贿犯罪的主张曲解为政治迫害,并妖魔化中国的司法制度,声称赖昌星一旦被遣送回国,会受到不公正的司法待遇。不过,赖昌星未能如愿。
目前,加拿大移民局已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相关遣返旅行证件也已准备妥当。联邦法庭定于5月31日就此举行公开听证会。如果法庭驳回赖的上诉,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将正式启动对赖的遣返程序。
依旧过着奢华生活
初逃至加拿大的赖昌星出手阔绰。有加拿大华文媒体在报道中对赖昌星初到加拿大的生活做了描述:尽管亡命天涯,赖昌星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
据称赖昌星有爱吃鱼翅的癖好,几年前,加移民局曾监视到他在温哥华一饭店吃鲍鱼,一次就花了上千加元。
外界判断,赖昌星刚到加拿大时可能误判了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依旧过起了当年“红楼”里的奢华生活。有熟悉情况者称,赖昌星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
夫妇不得同时外出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
移民当局最初规定,除非出现涉及身体健康状况之类紧急情况,赖昌星只能在每天下午1时至4时外出,其妻曾明娜只许在每天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外出。此外,除了每星期三一同向移民当局例行报到以外,赖氏夫妇不得同时外出。未经批准,他们不得从现有温哥华郊区居所内搬走。他们也不得出现在任何赌场内,不得与黑社会成员接触。后来,移民局对赖昌星的行动限制放宽为必须在每天晚上6时30分以前回到住处。2005年8月的一个周末,赖昌星在一家饭店参加聚会并超过外出时间而被逮捕,加拿大难民法庭法官正式下令将其关押起来。加拿大移民局官员表示,怀疑赖昌星有潜逃的可能。
财产数额讳莫如深
赖昌星对于他的财产数额问题讳莫如深。有人指出,赖曾在不同场合称自己的财政状况不太好,钱财正在耗尽。但有消息表明香港有一家公司曾为赖提供过资助,美国和其他地方也曾经有人汇款给他。
其实,赖昌星早已开始为“最后的结局”做准备。其妻子曾明娜2004年5月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并要求分得家产、获得子女抚养费等。2005年6月法院作出裁决,批准曾明娜离婚申请,她获得目前居住公寓房的产权,现估价约49万加元,子女抚养费则搁置审理,赖昌星3名子女已成年,现年分别为20岁、22岁及24岁。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