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3年前的一个早晨,曹某所在班级的黑板报被涂抹得一塌糊涂,同学们反映是曹某所为。班主任便将曹某喊到跟前责问,并用手背打了曹某两个耳光。除了脸有些发红,曹某当时并没什么异常,并上完了全天课程。
但回到家,家长发现曹某的神情恍惚。几天后,家长带他去医院就诊,被先后诊断为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和癫痫。虽然学校支付了这一阶段的医疗费,但曹某的病情依然变得越发严重。不久,学校被家长告上南京栖霞区法院,要求支付继续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
这一次,司法鉴定的结果认为曹某所患癫痫与那天被打无关,据此,法院只判决学校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然而案子审结之后,曹某又持续出现了精神异常,被诊断为儿童精神分裂症,曹某不得不住院接受治疗。
去年2月,曹某的家长再次将学校告上法院,索赔各项经济损失16万余元。正是这次所做的司法鉴定,将曹某的“儿童精神分裂症”,与两年前的被打扯上了关系。
据此,法院认为,教师对学生实施的打骂行为,侵犯了曹某的身体健康权及人格尊严的权利,判决学校赔偿13.1万余元。
记者昨从南京中级法院获悉,导致校园伤害案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5种:
一是学校管理疏漏、教职工责任心不强;二是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三是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及体育活动;四是学生相互打逗、嬉闹或者发生矛盾;五是学校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赵兴武 毛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