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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起草《厦门市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
本报讯 (记者 刘艳)记者了解到,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厦门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在报酬制度方面也将会有较大的变化。
市国资委主任陈子强表示,市国资委拟起草《厦门市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该规定将按照年度基本指标和任期基本指标两项指标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监管企业负责人的报酬相挂钩,逐步推行企业负责人年薪制。
陈子强认为,这个变化,将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解决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不挂钩,一些企业负责人的收入不尽合理,一些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规模、责任大小、经营业绩不相适应,企业之间、企业内部负责人与普通职工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部分企业亏损但负责人收入仍大幅增长等问题。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