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5月29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该局组织编制的《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出台(以下简称《规定》)并已开始实施。
《规定》直指城市停车、住宅楼防盗网设置、住宅楼内餐饮业扰民、城市公厕等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和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热点问题。 按照规定,住宅区要按每户建筑面积配建相应数量的停车位,住宅楼内则禁止新办餐饮店,居住小区每千人还将设置6—10平方米公厕。
据介绍,《规定》是大佛山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方面规定的第一稿。佛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该《规定》,是为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活动能够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协调、有序进行。
据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出台后,有关部门还将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为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供技术依据,从而改变了过去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有效地促进城市管理由分散逐步走向统一,有效促进各组团在基础设施、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与整合,保证城市建设的公平和公正。
每多建一层要多留半米空地
记者在这一新出台的《规定》中看到,新建、改建建筑物退让红线、绿线的距离有了新的限定:在城市道路两旁高层建筑的高层主体退缩起点为10米,高度每增加一层(住宅建筑以30米起计,公共建筑以24米起计),增加退缩0.5米。建筑主体高度30至60米的,裙房退缩不少于6米;建筑主体高度60米至100米的,裙房退缩不少于8米。
临城市支路以上级别道路,底层为商业、办公等公共用途的新建建筑,以及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大型商场(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式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的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5米,并应留有足够的、与城市道路相连的集散场地。
另外,新规定还要求新建、改建建筑物退让道路路侧绿地绿线、各类绿地绿线的距离不得小于4米(不包括居住小区级以下的绿地)。其中退让边缘种植乔木的绿地绿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要求建筑退让地留做城市公共用地。建筑物退让后会不会影响其使用面积?这位负责人表示不会,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地块的开发强度,包括总的建筑面积。
骑楼净高不应小于3.6米
《规定》中也对具有岭南特色的骑楼建筑规模进行了规定。按《规定》,建筑物沿街地面首层开辟骑楼时,骑楼净高不应小于3.6米,步行通道最窄处净宽不应小于3.5米,骑楼地面与人行道高差宜控制在10厘米以内;无人行道时应高出道路边界处10~20厘米,并应有防撞和安全措施。
专家解读
豪宅每100平方米要设1·5个车位
案例:市民刘先生最近在禅城城南相中了一套二手房。这套二手房不管是地理位置、房屋结构以及价位都让刘先生很满意,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这套房子所在小区停车位已满。如果住进去,刘先生的车没处停。再三思量,刘先生只好忍痛割爱,不购买这套二手房。
《规定》:对城市停车问题,新规定不仅按以往的住宅、旅馆、办公楼、商店等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类型制定了明确的停车配建要求,还针对佛山市住宅建筑档次差距较大的实情,按每户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90至144平方米之间、144平方米以上的以及经济适用房四种类型,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停车配建要求。对大于144平方米的高档住宅,规定要求最高的配建停车位1.5个车位/100平方米,对经济适用房的最低配建停车位为0.3个/100平方米。
解读:在2002年,国家出台了一个停车位的配建规定,不管任何类型住宅,全国的标准是每一百平方米配备0.3个停车位,而佛山市各区有各区的标准但也是没分得很细,禅城区是0.5个停车位每百平方米。这样子就很笼统,比如说高档住宅的业主很多都有车,甚至一人有几辆车,如果按照原来的标准会导致停车位不够,而经济适用房如果按照原来笼统的规定又可能会造成停车位过剩。细化后的停车配建很有必要。
就城市停车、住宅楼防盗网设置、住宅建筑内的娱乐和餐饮业扰民、城市公厕等热点问题,记者请市规划局有关专家对这些新规定进行了解读。
要增建一成车位给来访者用
案例:律师翟先生周末很喜欢到朋友家去串门,他最近新买了一辆北京现代车,买了车之后,他更是每到周末就去朋友家聚聚,他不少朋友住在一些小区里,可他随后发现了有时候进这些小区停车比较难。有一次他到南海罗村一小区去看一个朋友,结果朋友楼下的停车位要不是私人的不准停,要不就没位置,他朋友就带他在小区里兜了一个大圈,最后才在距离朋友较远的一个位置找到位置停下。翟先生说有位停还算比较好的,有一次去一小区朋友处,发现根本没地方给他停车,他不得不跑到小区外交了停车费靠路边停了下来,这不仅花了钱还离朋友家比较远不方便。
《规定》:针对市民普遍反映的来访停车难问题,新规定要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小区的来访停车泊位应按其配建总车位的10%设置。针对目前佛山市一些地区路内停车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新规定明确: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以路外停车为主;路内公共停车场是路外停车设施的补充,城市次干道以上级别道路严格控制设置路内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不得阻碍道路交通,不得影响路外停车设施的有效使用。
解读:高明区已经规定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小区的来访停车泊位应按其配建总车位的10%设置,而且效果比较好,解决了来访停车难的问题,这次就将这种规定推广到全市。
临街面禁装外挑式防盗网
案例:5月12日,禅城区执法局改貌小组执法人员来到普君北路一业主家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该业主情绪越来越激动。在执法人员的多次宣教下,业主的弟弟表示很理解执法工作,同意按规定对防盗网进行整改。
《规定》:住宅建筑临城市道路或广场一面的阳台和窗户将不得安装任何形式的外挑式防盗网。
解读:住宅楼防盗网的管理,也是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如果统一取消防盗网,市民的安全可能存在隐患;如果继续允许市民随意安装防盗网,则城市景观和形象将大受影响,也与佛山要建设成为现代化大城市的发展目标相背。为了城市景观和想象考虑,临街的阳台和窗户肯定不得安装任何形式的外挑式防盗网。
餐饮布点
住宅楼内禁止新办餐饮业
案例:梁某是市东上路某住宅楼一楼某酒吧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各类音响设备,产生了噪声,市民晚上常投诉。经禅城区执法局委托,佛山市禅城区环境监测站于今年2月23日夜间对该酒吧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酒吧产生的厂界噪声值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
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5日内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不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罚款1000元。
《规定》:对市民投诉和抱怨较多的住宅区娱乐、餐饮等扰民的问题,新规定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办餐饮业,并严格控制住宅建筑中设置娱乐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解读:在住宅路内办餐馆,在住宅建筑中开KTV,肯定会对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直接影响,肯定要加以限制。对老城区改造也会采取这种规定。
公厕设置
商业街每500米要有个公厕
案例:不少市民曾向本报反映,一些热闹的商业街公共厕所太少。市民欧先生告诉记者,他有次陪女朋友到祖庙逛街,突然肚子痛,他赶快去附近找厕所但都没找到,无奈只下只好跑到附近一家商场里才找到厕所,当时憋得他脸通红。昨日记者来到祖庙路,发现飞鸿街有一间公厕,记者随后沿着祖庙路走一直没发现公厕,最后在建新路才找到一间公厕,两间公厕的距离约有800米。
《规定》:按照新规定,城市公厕的设置标准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米,一般街道公厕距离间隔不大于800米(兼顾到五区的实情)。在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应按集散人流12—25平方米/千人设置;文化娱乐场、街道按2—4平方米/千人设施;购物中心、商业大街应按15—20平方米的/千人设置;居住小区应按6—10平方米/千人设置。
解读:加大公厕设置标准是为了方便群众,但上述的数字设定只是建议,建议有关单位提高公厕设置标准,而不是硬性规定,比如说在老城区用地已经规划好了,就很难再拿地出来盖公厕。(程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