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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市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反复酝酿修改之后,昨日正式颁布《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公诉案件规定(试行)》,旨在通过更为人性化的制度和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由女检察官承办案件
[政策] 未成年人公诉案件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人员承办。
[解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天敏解释,由于女性具有“先天”的亲近感,可以很好地拉近与未成年人之间的距离,从而可以在更轻松的氛围下,展开与未成年人的交流、沟通,最后帮助他们认识到他们的错误。
据了解,在该规定颁布之前,全市所有检察机关都曾采用这种方式来处理未成年人案件,而且还设立专门机构或工作小组来办理案件,甚至提倡是母亲的女检察人员承办案件。
在女检察人员承办案件的基础上,还规定可以着便服去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需着制服。“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未成年人感觉更亲切。”于天敏说。办案须调查成长经历
[政策] 办理未成年人公诉案件,要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等进行调查。
[解读]于天敏说,就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而言,指控犯罪只需要证明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节证据确实充分即可,被指控对象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并不是他们必须去查明的。“但为了实现对未成年犯罪行为人更具针对性的教育、感化、挽救”,他们设立了此种规定。
据了解,为了调查,检察人员不得不经常出差,有时候还得深入大山里去找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人。
今年2月,市检察一分院起诉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该案的嫌疑人,16岁女孩,来自贵州省威宁县的一个偏远乡镇。因自认感情受骗,将情人的女儿杀死。为了起诉该案,专案组两次驱车前往贵州,爬山越岭,好不容易才找到她的家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询问其家人的请求。今年3月1日,在检察官提供了调查材料和处理意见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慎捕慎诉未成年人
[政策]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犯罪数额刚达到或略过追刑标准的,情节轻微,且积极退赔赃款赃物或者挽回损失的,可不提起公诉。
[解读] 于天敏说,即使对有些起诉的案件,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检察机关都建议法院采取缓刑。
小林(化名),1988年11月出生。15岁初中毕业后,他随父母在广东、福建等地漂泊了两年后,回到丰都县城做小生意。今年2月6日,他和同学为了找个摩托车骑,在当晚10点半左右,在县城一商贸区外的停车场偷走一辆女式踏板摩托车。案发后,他们被抓。
由于涉案金额不大,而且他们两人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良好,出于挽救的目的,检察机关未对他们提起公诉。未成年人分案起诉
[政策]由于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和心理成长时期,新规定还特别提出要“优待”他们。在处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时,在不妨碍案件审理的情况下,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提出公诉。
[解读]于天敏说,分案起诉是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在诉讼程序设置上的具体体现,这样也使得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不至于受到成年被告人的左右与影响,使得法庭审理可以以更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进行。
据介绍,在过去,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成年犯罪嫌疑人一同审理,在法庭上常常出现未成年人看人家“脸色”行事的情况,致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检察官讯问要拟提纲
[政策] 在询问未成年嫌疑人,检察官要根据该未成年人的特点和实际,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才能开始讯问。
[解读]于天敏说,如果你不了解他们,不让他们敞开心扉交流,就难以感化和教育好他们,因此,制作一个提纲,就是要求检察人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深入了解,不仅仅是把它作为简单的认为来完成。
市检察一分院的蓝林,经常为如何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良好的沟通而求教于书本、朋友和相关专家。他说,今年1月,一个17岁的男孩,因被诱骗至云南搬运毒品而被抓。他是家里的独子,性格孤傲倔强,如何沟通成为让他头疼的事情。为此,他跑到男孩他家里,和他的父母交流,走访他的邻居、同学和他最亲近的姑姑。在大量了解他过去的故事后,制定出一份好的提纲,讯问时不仅撬开了他的嘴,而且让他有点滔滔不绝。
最后,因为良好的沟通和了解,男孩认罪悔罪,并第一次给父母写信,悔恨自己当初不听他们的话。
记者 张勇/文 陆纲/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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