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18岁女孩小娜永远不会料到,在与男友闹矛盾后躺在公路上闹气,这个荒唐行为真的夺去了她的生命。一辆出租车经过时将其轧死,而且出租车司机轧人后还驾车逃逸。为此,小娜的父母将司机和其所属的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 昨天,东城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和其所属的首汽公司共同赔偿小娜父母18.8万元。
法院认为,小娜生前因负气躺在公路上,其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预知该行为有可能产生的后果。小娜经他人劝阻仍固执己见,此种行为不但违反法律规定,而且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小娜躺在公路上被轧致死,对于此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小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被告林某,法院认为,作为司机,林某在事故发生后未履行保护现场的义务,而是驾车驶离现场,违反了法律规定,对此次交通事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小娜及林某对此次事故应承担同等责任。林某是首汽公司的双班司机,在其驾车回家交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应属职务行为,因此林某的赔偿责任应由其与首汽公司共同承担。
案件回放
出租想拒载 轧到负气女孩
2004年7月5日23时30分,在通州京津公路27公里500米处,小娜与其男友发生矛盾后,负气躺在公路上。当时小娜乘坐的出租车司机许某劝了她半天,但没有结果。当许某看到又一辆出租车驶来时,赶紧挥手拦车。但该车司机林某误以为许某要拦车搭乘,因不愿载客,所以没停车就继续前行,不幸轧伤正躺在车道前方的小娜。随后,他驾车离开现场,小娜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某在3个多小时后返回现场,被查获。
2005年8月18日,通州交通支队认定此次交通事故林某和小娜承担同等责任。事发后,首汽公司给了小娜父母急救费等1万多元。小娜的父母要求首汽公司和林某共同承担责任,索赔3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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