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防疫消毒的过氧乙酸是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品,在使用和储存时应慎之又慎,特别是未成年人较为集中的场合。然而,庆安县一家幼儿园竟然在幼儿睡觉房间的阳台上储存该危险品,结果过氧乙酸爆炸,6名幼儿受伤。
5月22日,庆安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个盛满过氧乙酸溶液的塑料瓶发生爆炸,致使多人被化学药品烧伤。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起爆炸事故竟然是发生在当地的一家幼儿园内。
过氧乙酸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醋酸气味,作为具有较强氧化能力的消毒剂使用。同时,过氧乙酸还是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品。过氧乙酸为什么会出现在幼儿园,又为什么会发生爆炸呢?25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居民对爆炸心有余悸
尽管事故已经过去3天,当地居民仍对爆炸心有余悸。“太吓人了,隔着楼都听到了爆炸声,我们还以为是煤气爆炸。”居民张大爷说。
爆炸发生在5月22日14时许,听到声音后,双庆小区的居民全都跑了出来。但是,传出爆炸声的金凤幼儿园没有火也没有烟,连阳台窗户玻璃都没有碎。就在居民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的时候,金凤幼儿园里传出了孩子的哭喊声。附近家长顿时慌了神,马上跑到幼儿园里抱出自己家的孩子。
据介绍,幼儿园所在的双庆小区位于庆安县黄金地段,是高档商品住宅区。金凤幼儿园在庆安县也是首屈一指,小区内的许多居民都把孩子送到了这家幼儿园。发生事故时,幼儿园里有六十多个孩子,分为大、中、小、学前四个班,孩子们正在睡午觉。
“现场太惨了。一些家在小区外的家长打车来到幼儿园,看到孩子没事的,喜极而泣;孩子被炸伤的,马上就打车上医院。现场能看到许多小孩和老师被炸伤,他们从外表看不到伤痕,都睁不开眼睛,当时,孩子们一边揉眼睛一边哭着喊疼。”张大爷回忆说。
很快,幼儿园方面将所有受伤的孩子都送到庆安县人民医院进行紧急抢救。
病房内小患者哭声不断
25日,在哈尔滨的一家眼科医院病房内,两名小患者不停地哭喊着,他们都是庆安县金凤幼儿园爆炸的受害者。
小美(化名)和小伟(化名)分别只有5岁和6岁,他们都来自庆安县的农村。小伟的一只眼睛红肿,脸上明显留有过氧乙酸烧过的深红色痕迹,他现在的病情已经有所减轻,能下地玩耍。可是,由于年龄太小,他对当时爆炸的情况描述不出来。小美是所有伤者中最重的,面部、前胸、后背都涂着厚厚的药膏,至今仍在接受输液治疗。她仍在昏睡当中,醒过来就是不断地哭闹。
小美的父亲张永涛说:“我们望子成龙把孩子送到县里最好的幼儿园,没想到会出现这么严重的事情。”据介绍,这两个孩子都是中班的学生,事发当天,由于中班的孩子多,两人被挪到了小班睡觉的房间。
这个房间外面是个阳台,一瓶过氧乙酸原液就存放在这里。当天14时许,爆炸发生,隔断的玻璃被震碎,化学药品迸溅进室内,小班成了重灾区。
据孩子家长介绍,事发当天,6个孩子外加幼儿园的园长受伤,他们在县医院经过简单处置后,全部转院到哈尔滨。经这里的眼科专家诊治后,3名伤势较轻的孩子回家休养;三名伤者留在医院继续治疗,伤势最重的孩子现已转院。(东北网-生活报) [编辑: 龙秋秀]1
谁把化学品变成炸弹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庆安县组成了由庆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
29日,庆安县对这起事故的调查结果出来了。庆安县公安局内保科科长张厂峰对此事进行了解释。初步认定,金凤幼儿园应对此事故负主要的责任,事故与县防疫站发放过氧乙酸的行为没有直接的关系。
据他介绍,县防疫站决定向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免费发放消毒用品符合相关规定,当时决定每个中小学及幼儿园发放2.5公斤,金凤幼儿园来领的是2公斤。“药液领回去后,幼儿园方面并未及时使用。”张厂峰说,“而是存放在阳台上近两周时间,直至爆炸发生。”在此期间,县防疫站多次进行过督促,均有记录为证。张厂峰认为,爆炸的原因是药液存放时间长,如果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将原液使用完毕,应该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故。
有关人士介绍,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方面对伤者进行了及时地抢救,园长刘金凤在本身受伤严重的情况下,先把孩子们安顿好,才于一天之后住院治疗,有关部门在对事故进行处理时会酌情考虑以上因素。
记者采访了主治医生王惠民。据她介绍,两名小患者的眼角膜未受到损伤,眼睛问题不大,他们现在主要治疗的是皮肤烧伤。而眼科四病房的崔医生则表示,因治疗不及时,刘金凤的视力能不能恢复到受伤之前的水平很难说。到发稿时,记者未能与转院的小患者联系上。
有关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事故的发生与操作人员的无知有直接的关系。化学药品一般具有危险性,在使用时应慎之又慎,特别是未成年人较为集中的场合;夏季,温度升高,在化学物品的存放上更应该提高警惕,这次事故的发生给有关部门敲了一个警钟。他认为,我国应建立化学药品及危险品使用的全程跟踪制度,由具有相关知识的人员进行操作,保证化学药品使用的合理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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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乙酸: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醋酸气味。具有弱酸性,易挥发,易溶于水和有机溶剂,如乙醇(酒精)、乙醚、乙酸(醋酸)。熔点0.1℃,沸点105℃,遇明火、受热、摩擦、撞击时,易发生火灾、爆炸;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温度稍高时,易分解产生氧气;加热到110℃时,会发生猛烈爆炸。对眼睛、皮肤、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东北网-生活报) [编辑: 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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