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北京团市委举办的“优先·保护·发展——儿童论坛”上,与会法律界代表呼吁,目前的离婚案件中,没有优先保护儿童的权益。
儿童往往只获最低生活保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谷世波法官介绍,现在民事案件已占所有案件的60%以上,民事案件中有1/3是离婚案,而离婚案中的50%都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大多是仅仅谈及抚养费。 而在民政部门处理的协议离婚中,往往是有了离婚协议即办理,儿童权益更不具体。谷世波法官说,由于婚姻法是成人法,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往往首先考虑的是成年人离婚的权利,而离婚的第一标准又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这样,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没有了优先权。有的夫妻离婚后不愿承担子女的抚养权,就称自己“无业”,儿童最后得到的往往只是最低生活保障。
单亲家庭子女犯罪的比例高,是不争的事实
通州法院张萍法官说,目前离婚案件仍是上升趋势,离婚程序越来越简单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只有原则,对精神保护更少顾及。张萍法官一直担当附近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她认为,学校过多强调学习成绩和升学率,法制教育空泛,流于形式。她讲了一个案例:一名重点高中的学生成绩优秀,考上重点大学没问题,但是他却犯了盗窃罪,他说,为了交大学的学费,因为父母离婚了,妈妈的收入很少。单亲家庭子女犯罪的比例高,是不争的事实。本报记者李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