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几年来,经过不断的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本市市容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但在我们生活的洵阳小区竟有人在屋顶搭棚养鸡,影响了环境卫生,居委会干部多次上门劝阻,还是没有全部解决问题,鸡毛鸡尿和臭味污染周围环境。 时下又到夏令季节,在居住小区内养鸡不仅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还有传染疾病的可能,我认为这种行为应当制止。
读者 容成
记者调查
收到来信记者即向洵阳小区所属居委会反映并了解情况。居委会负责人说,他们对这一问题很重视,由居委会牵头组织街道城管、卫生监督等部门,日前多次上门向养鸡居民做劝说和教育工作,这户居民也表示近日里把鸡都杀掉。
这户居民的养鸡问题基本解决了,但在一些城郊结合部的居住小区、一些绿化较好的小区,有些居民仍把绿地当园子,养些鸡鸭甚至刨去绿化种菜,还美其名曰养鸡养鸭养鸽子也是养宠物。其实,市区不准养鸡鸭地方法规早有规定,2001年11月1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6条明确规定,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即时自行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规定虽有,仍总有人屡屡犯规,说大了这是违法行为,说小一点至少是损人利己,因此,加强倡导文明反对陋习的宣传,看来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应该长期坚持下去。
本报记者 姚慧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