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村寨保护工作,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对民族村寨是实行开放式保护还是封闭式保护,学术界一直存在分歧。有人担心,对外开放会加速民族文化的消亡,或曰现代文明会“侵蚀、污染民族文化”。 据权威人士披露,著名的生态博物馆学家———杰斯特龙先生“就怕现代化知识污染了这个(民族)文化”。这位先生看到咱们这些布依族的、苗族的、侗族的文化简直认为好得没法再好了,比他们的现代工业文化高明多了,就怕现代文化侵蚀了这些最好的文化。他希望我们的民族地区“慢一点现代化”。为此,他“总是在捍卫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很“不喜欢政府干预文化”。对于专家学者,民族村寨可以对其开放,但“开放是限量的,是为科学研究服务的”。客人来了,村民“该种地的种地,该织布的织布,该吃饭的吃饭,该睡觉的睡觉”,千万“不要把自己降为展品,更不能兜售自己的用品”,否则就失去了“生活的本色,品格的本色”。
但是,笔者认为,如果真的那么做,则有悖于保护民族村寨的宗旨。保护民族村寨的目的绝不仅仅在于“为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文化学、经济史学等科学研究提供了活标本”,更重要的是要有利于村民的生存和发展,使被重点保护的典型民族村寨成为展示民族文化、创建精神文明的窗口。保护民族村寨,与保护出土文物不同。将活生生的民族村寨和发展中的村寨文化定格在某种发展水平上是不可取的。民族文化总是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的。今日的文化成就是经过若干时代的发展变化形成的,而且还会继续发展变化,企图使其一成不变,犹如出土文物,既不应该,也办不到。
贵州是山区,各族人民在十分艰难的条件下开发贵州高原,创造具有鲜明地方特点和浓郁民族特色的历史文化,为丰富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作出了独特贡献。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少数民族依山傍水、聚族而居,文化环境相对稳定,民族村寨自然成为民族文化的主要物质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族文化就是“村寨文化”。在贵州高原,寻求民族文化的真谛,其主要对象不是城市而是农村,不是地下而是地上,不是书架上的历史文献而是村寨里的现实生活。民族村寨是民族文化的原生地,保护民族村寨是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最佳方式和关键环节。
保护民族村寨旨在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优秀部分,绝不能像某些学者所提倡的那样,不分青红皂白一概保护,甚至越是落后的东西越要保护。比如对他们视为“具有很高保护价值”的所谓“寨主是行政管理领袖,寨老是道德领袖,鬼司是精神领袖”的管理体制和“还没有出现农副产品和商品交易”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以及“严禁与外族人通婚,婚恋活动只限于本民族”的生育制度等等,都要“原状保留”,“使其延续下去”,以便“受到民族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文化学家、民俗学家等科学工作者的普遍欢迎”。
对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要作具体分析,即便是优良传统也应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否则民族文化遗产难以存在下去。在保护民族村寨工作中,保护什么,继承什么,扬弃什么,必须尊重当地领导和村民群众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不能照搬外国政府统治“土著民族”的那一套来对待我们的少数民族同胞。
实践证明,开放式保护民族村寨是最为有效的保护方式。被列为“苗族村寨博物馆”对外开放的雷山县郎德上寨,正因为对外开放,才较为有效地保护村寨环境和民居建筑,特别是有效保存和发展独具特色的民族服饰、民族歌舞、民族节日、社交礼仪等传统优秀文化。郎德上寨由于自元末明初建寨以来,村民即有朴素的环境保护意识,迄今全寨森林覆盖率仍高达75%以上,使安装有“美人靠”的栋栋吊脚木楼掩映在竹木葱茏之中。数百年来,村民耕耘自食,传承远古遗风,沿袭秦汉习俗,盛行唐宋服饰,保留明清建筑,宛如世外桃源。在改革开放大潮中,采纳文物部门建议,村民投资投劳,整治寨容寨貌,弘扬民族文化,打开山门迎客,以其山清水秀的自然景色,鳞次栉比的吊脚木楼,饶有风趣的拦路敬酒,动人心弦的歌舞,工艺精湛的盛装银饰,别具一格的苗族佳肴,吸引了大批中外客人。10余年间,已接待来自全国各地和3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中外观众近百万人。
村寨保护促进文化旅游,文化旅游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促进村寨保护,村民在欢歌笑语中奔上了脱贫致富的康庄大道。
郎德上寨的知名度越高,前来观光考察的中外客人就越多,村民保护村寨及传统文化的自觉性相应提高。乡规民约规定,在绝对保护区内严禁挖山采石、毁林开荒、建窑烧炭、狩猎打鸟、毒鱼炸鱼,寨内不准修建与原有木结构吊脚楼不相协调的砖房和洋楼。村民比谁都清楚,一旦损坏自然环境、丧失民族文化特点,便会损害民族形象,危及切身利益。
作者:吴正光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