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实习记者 张玉宝
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陈一平没有想到,三个月前的一次打车却使得自己到现在还要依靠拐杖来走路,而且由于肇事司机死亡,他索赔无门。
陈一平是个爱跟朋友凑在一起玩的人,今年2月底的一个傍晚,他接到朋友的电话说要一起唱歌后在路边上了一辆出租车,车子行驶在马鞍山市区连接郊区的马路上,开得很快。
在通过一个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司机没有减速。恰在此时一辆三轮车从路左边驶出,并准备横过马路。眼看两车就要相撞,出租车司机猛打方向,出租车蹿上路牙后又撞向了路灯杆。出租车司机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坐在前排的陈一平双腿被变形的车头挤住,手术后左腿缝了7针,医药费花了4000多元。
经当地交警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出租车负主要责任,但是由于出租车司机在事故中身亡,三轮车车主家境贫困,陈一平感到索赔无路。“我受到的伤害谁来给一个说法呢?”他问法援热线。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建议,陈一平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租车挂靠的公司、出租车司机继承人、三轮车车主来赔偿他的损失。(陈一平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