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长接访时表示将重点整治越秀荔湾128家餐饮档口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刘正旭)“今后在四种场所将禁止建餐馆。”市环保局局长丁红都昨天接访时表示,2006年广州将重点对荔湾越秀的128家污染严重的餐馆进行整改,以彻底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丁红都表示,近几年餐饮业油烟污染整顿已取得很大成效,每个月的投诉已从700宗下降到400宗,但油烟扰民是群众极其关注的问题,整治油烟污染也是2006年环保局的重点工作之一。
按照《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四种场所禁止进行餐饮业服务: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少于五米的场所。
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梁金全说,根据有关规定,自2005年起居民住宅区内将不允许建饮食夜档口,存在的也要进行整改。而在2006年,广州将重点对荔湾、越秀等老城区的128家不符合标准或污染严重的餐馆进行整改,目前已有68家整改完毕,另有35家自行停业关闭,其余还在整改之中。而对于其他区的油烟污染餐饮店铺,今后也将分批、分片逐步完成整改。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