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曾璐 报道
即日起,我省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的收费项目取消。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关于“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的规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法院系统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收费规定(含收费项目、标准),自本通知公布之日予以废止。
(编辑 暴雪)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