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昨通报4起拉票贿选案件,要求强化纪律确保今年下半年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记者向朝阳)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初,四川省市、县、乡党委将集中换届。由于在过去的历次换届中,少数人经不住考验,跑官要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严重干扰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昨日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4起拉票贿选案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强化教育、预防和纪律,严肃查处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通报中说,4起拉票贿选案件说明,一些地方的民主推荐和选举工作组织得还不够严密。各地要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要认真做好1238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发现不良苗头,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通报同时要求强化纪律,严肃查处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对买官卖官的,一经查实要严惩不贷;对在换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对问题严重的,可先免职后处理,已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予以通报,以警示教育干部。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对因工作失职导致换届选举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4起拉票贿选案件
案例1
退休人大副主任替人拉票遭警告
2003年3月,在内江市人代会召开前夕,已经退休的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文良受人请托,先后找到两个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做工作,请他们在市人代会上提名内江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某为副市长候选人(毛某未被提名)。2005年2月,林文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文良1935年生,1952年入党,1990年5月任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5年5月任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1999年1月退休。
案例2
副镇长拉票被免职
2006年2月,泸州市叙永县天池镇选举镇长前,时任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的黄平授意其妻兄杨某和高中同学曾某,分别找了4名镇人大代表为其拉选票。由于黄平的非组织活动,致使县委提名的正式候选人在人代会上落选。2006年3月,黄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调离天池镇。黄平1959年生,1986年入党,2001年12月任叙永县天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案例3
副镇长贿选被判两年
刘高祥,1958年生,1989年6月入党,1999年1月当选攀枝花市米易县黄草乡副乡长,后在2001年落选。2004年,米易县原黄草乡等4个乡镇合并组建为白马镇,刘高祥为竞选白马镇副镇长,拿出现金6000元,委托一私人老板龙某(已判刑)分别送给6名镇人大代表各1000元。其后,刘在白马镇人代会选举中当选副镇长。案发后,刘高祥潜逃,2005年10月投案自首。2005年12月,刘因破坏选举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案例4
村支书为儿贿选被判刑
谢来成,1960年生,1994年入党,1998年10月任眉山市彭山县净皇乡永权村党支部书记。2004年12月24日,净皇乡召开人代会增选1名副乡长。此前,谢来成为使在乡土地办工作的儿子当选,先后向21名乡人大代表行贿200元至500元不等,共计5900余元。2005年4月,谢来成因破坏选举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