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31人特大涉黑案宣判
“黑老大”李伟等3人一审判死
晶报讯综合消息,安徽亳州市中院5月31日对广受社会关注的李伟等31人特大涉黑团伙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李伟、王前进、李亚等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20年有期徒刑至拘役等刑罚。
2002年,被告人李伟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保外就医出狱后,以拉拢、利诱等手段,通过同学、朋友等关系相互介绍,不断扩大、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至2004年9月逐步形成了以李伟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以来活跃在亳州市谯城区境内桑拿、舞厅、宾馆、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为非作歹,欺行霸市。
本案是由最高法院挂牌,安徽省公、检、法督办的案件,仅担任本案庭审值勤和被告人押解工作的官兵就达80余名。整个判决书长达6.8万字,宣读判决书的审判长汗流浃背。宣判后,李伟、王前进、李亚等20人当庭表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