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局日前决定暂停审批邳苍分洪道流域、猪龙河流域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同时强调只有在两河流域相关污水处理厂建成配套设施稳定运转,两河水质稳定达标后,才会恢复审批。
省环保局日前致函临沂和淄博两市人民政府,通知暂停审批邳苍分洪道流域、猪龙河流域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敦促当地有关市(县、区)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确保邳苍分洪道和猪龙河水质达标。
邳苍分洪道是国家确定考核的山东省辖淮河流域8条跨界河流之一。今年以来,邳苍分洪道西偏泓断面水质持续超标,据国家艾山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第1—第11周,该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猪龙河是小清河的主要支流之一,是我省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今年1—2月COD浓度分别为189毫克/升和178毫克/升,尚未达到省政府要求出境断面COD控制在150毫克/升以内的水质目标。
为此,省环保局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审批临沂市邳苍分洪道流域、淄博市猪龙河流域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待临沂、罗庄、苍山污水处理厂建成并配套截污管网、实现满负荷运转,邳苍分洪道水质稳定达标,淄博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稳定运行,猪龙河水质COD浓度稳定控制在150毫克/升以内,方可恢复以上两个流域的建设项目审批。(记者 吴修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