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1日威海讯文登一老翁刘某好端端走在路上,不料祸从天降,先是被一车撞倒在地,后被一车轧过致死,其尸体又被第三辆车残忍碾压,其子女悲痛万分,将三位肇事者一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文登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三车驾驶员均要负赔偿责任。
去年10月1日17时许,王甲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路由东向西行至文登市小观镇电影院门前公路处,将刘某撞倒。事故发生后,王乙驾两轮摩托车沿该路由西向东行至事故地点,从已经被王甲撞倒在地的刘某身上轧过后逃离现场。急救医生赶到现场,诊断其已经死亡。紧接着严重醉酒的许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冲进事故现场,将刘某的尸体碾压过后摔倒。去年12月25日,交警部门因无法判明刘某的行走方向及死亡情况,做出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结论。2006年2月20日,刘某的子女将三位驾驶员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王甲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步行的死者刘某身体相碰撞后,王乙又驾驶两轮摩托车将刘某身体碾压,致刘某死亡。两人应当赔偿刘某子女的合理损失,并适当赔偿精神抚慰金。尽管许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刘某身体上轧过时,刘某已死亡,但其行为给刘某子女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许某亦应赔偿刘某子女精神抚慰金。因此法院最后判决王甲和王乙连带赔偿刘某子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处理事故误工费共计42456元,王甲、王乙和许某各赔偿刘某子女精神抚慰金1000元,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记 者郝红波通讯员刘美丽 张慧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