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1日讯 昨日,在校大学生小于向本报反映,她利用今年春节休息时间勤工俭学,应聘到烟台海尔工贸公司做临时促销员。从春节前两天开始,一直工作到节后的大年初六,每天工作9个小时,应得工资180元。但是,至今她也没有拿到工资。
据了解,小于在选择用工单位时很慎重,特意选中这家品牌企业的分支机构,认为这样的单位应该不存在信用方面的问题。她在“国美家电商场”二楼海尔专柜做了8天促销,整个春节期间基本是在大卖场度过的。促销工作结束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小于:前两天算是学习阶段,没有工资,后面的6天工资一共是180元。但是,必须在1个月后(3月份)才能付给她。小于只能耐心等待发工资的日子到来。
3月份到了,小于打电话向那位负责人索要工资,负责人说正在办理,让她再等等。到了4月份,小于再次给那位负责人打电话,发现对方的手机已经停机。小于只好找到烟台海尔工贸公司总部询问此事,工作人员告诉她,那位负责人调到威海去了,让她回去等消息。时至今日,仍然未见公司方面的任何说法。
小于气愤地说,企业要发展,离不开良好形象的树立,这家公司为什么就不注重自己的用工形象呢?她表示,不排除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