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论坛》刊登文章说,一些手执权柄的官员绞尽脑汁不断“创新”腐败的形式和手法,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转化为腰包里的金钱。权力期权化就是其中被广泛使用的一种。这已成为腐败的一种新动向。
官员权力期权化现象,是指官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当时并没有获取非法受益,而是在一段时间后(如离开这个岗位后或者退休以后)再进行利益的兑现。 目前,由于权力期权化实施过程十分隐秘,较之传统腐败手段更为高明,安全系数也很大,所以越来越为腐败分子所青睐,似有愈演愈烈之势。
据报道,浙东南某县级市的房管办负责人在位时,通过各种关系精心策划,将市区黄金地段大片地块出让给某民营企业。该企业借此开发的小商品市场建成后,日进斗金,成了亿元户。房管办负责人退休后,该企业老板把他聘为本公司干部,年薪30万,高级住房一套,以及每年几万元的请客送礼签批权。
浙西某县级市城建局局长,在位时为某建筑企业在几次重大项目的公开招投标过程中,施加权力影响,并亲自出面替该企业弄到了银行贷款,使原本实力不强的企业,一年内蹿升至当地建筑企业中的“龙头老大”。该局长退休后,企业将其派往江西“负责”业务,实则坐在家里收钱。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有些干部在职时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管辖的企业牟取非法利益,虽然违规,但是因为没有受贿,所以很难被发现。还可以冠冕堂皇地称之为:为了经济发展扶植企业。即使被查处,也能因为没有受贿的事实,而逃避刑事责任。
有专家曾明确指出,鉴别权力期权困难重重。高级套房、名牌轿车虽长期使用,但产权却没有正式归入官员的名下,腐败证据难以查证。浙江省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带有明显期权腐败的案子,我们还没有办理过。”可见,对期权腐败现象,目前缺失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界定和规范,这就为期权腐败大开了方便之门。
据了解,一些官员深知官场人走茶凉的冷酷现实,为了给自己在退出权力舞台后,仍然享受“茶不凉”的特殊待遇,大肆培植自己的势力范围和“接班人”,为自己今后办事方便早作准备。
专家指出,这种情况有两类形式:一类是自己在位时违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突击提拔“听话”或与自己有这样那样关系的干部,在要害部门担任要职。某县委书记在得知自己将要调到市里一个清闲单位任职信息后,连夜召开书记碰头会、常委会,突击提拔调整了60多名干部,其中一半以上属于提拔性调整。另一类是在自己退休前,向组织上推荐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接班人”。这样,自己虽然退出权力中心,但仍然能够享受到在权力中心的种种方便和好处。
官员离职从商是权力期权化,还是正常从业按劳取酬?目前在中国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与之相比较,一些变相的权力期权化就更加难以界定。比如,某领导在职时让某企业得到了工程承包权,领导当时确实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但退休后,企业看中领导的活动能力,以极为丰厚的薪酬聘请其在企业工作。其间,该领导若利用以前的影响和关系做成了某事时,是否构成权力期权化,难以界定。同时,由于权力期权化时间跨度大,证据损毁、缺失,证人难找,难以举证。
而针对权力期权化的干预和惩治,一时只能处于干着急而无法下手的地步。据报道,江苏省建设系统的一个官员,在位期间为一家房地产公司牟取了很多利益。退休之后,该公司以各种名义给予了这名官员很多好处。事情被发现之后,一审法院判决他有罪。这名官员不服,觉得自己在位时没有获得任何好处,不属犯罪,因而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他无罪。
腐败越来越隐蔽 权力期权化产生原因的复杂多样
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论坛》刊登文章说,权力期权化已成为腐败的一种新动向,其产生的产生原因复杂多样。
近些年来反腐败的力度逐年加大,腐败官员在权力寻租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风险。腐败分子既不甘心放弃权力寻租,又担心寻租中招致风险。具有规避性和低风险性的权力期权化,正好满足了这些腐败官员的需求。据了解,现在政府权力过大,对经济干预过多,容易造成利益牵扯,或者导致暗箱操作,这是权力期权化的体制性原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目前,在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运行过程中,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机制不科学问题比较突出,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十分严重。在有些地方,大到城市规划、土地批租,小到合同的签订与合同的履行,政府一把手亲自过问,必要的分权制衡和上下监督关系不复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一把手呼风唤雨,为所欲为,为某些企业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易如反掌。而那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企业和个人,没有必要冒风险立即向一把手行贿。当一把手退休、提前离职或辞职之后,效犬马之劳,则能达到双赢的效果。由于从表面上看不存在权钱交易,所以很难对退下来的行政一把手追究党纪政纪以及刑事责任。
专家指出,从理论上讲,中国已构建起了自上而下的、自下而上的、平级之间的监督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的权力监督体系。但事实上,上级对下级监督不到,下级对上级不敢监督,平级之间不好监督,群众监督由于缺乏相应的权力支撑往往不起作用,舆论监督则带有事后性,从而对官员权力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官员利用职务之便,打政策的擦边球,为个私老板牟取利益,留下日后回报的人情,不但机会多,而且游离于监督视线之外,可谓是阳光下的腐败。再者,现行的有关监督条例,主要是针对官员的,对退休和下海的官员的追踪监督,目前基本上还是盲区。
文章说,官员权力期权化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与国外相比,以及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相比,中国公职人员缺乏优厚的退休保障,部分公职人员对于后路忧心忡忡。现在职的公职人员大多数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是经过层层遴选进入国家机关的社会精英分子。他们的工资收入在生活开支、子女教育、购买住房后所剩无几。而退休后,不但退休金大大减少,而且基本上没有什么津贴和福利。所以,一些比较有远见或升迁无望的官员,便为自己寻找后路,通过权力期权化透支权力,以保证在退休后仍能有着丰厚的收入。
据了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官员开始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有的是直接担任相关职务,有的是兼职代理,更多的则是在幕后参与。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指出,由于公众缺乏知情权,人们不知道国家工作人员辞职以后是由于何种原因,能够获得高薪职务,也不知道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用巨额的资金注册自己的公司。事实上,在知情权被剥夺的情况下,人们很难判断国家工作人员事后收取财物是出于感情的原因,还是以权谋私。
中国问题学专家胡星斗认为,产生权力期权腐败的原因是,党和政府打击腐败越来越严厉,于是腐败出现了越来越隐蔽化的趋势;打击的力度加大了,但治本的措施尚未落实到位,各种制度的缺陷依然存在;对权力市场经济的危害认识不清,一些地方搞的是“大政府、小社会、畸形市场经济”,所以腐败的花样翻新不可避免。
官员下海损害公众利益回报高 破坏正义公平原则
资料图:由中国和美国主办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反腐败研讨会四月二十四日在上海举办。与会APEC高官就腐败资产返还、腐败人员引渡、反洗钱措施、双边司法协助和国际合作等议题展开研讨。中新社发姜煜 摄
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论坛》刊登文章说,权力期权化已成为腐败的一种新动向,官员带着剩余权力资源下海得到的回报非常高,破坏正义公平原则。
中共安徽省委一名机关官员说,官员权力期权化,带着剩余权力资源下海,权力投资得到的回报是非常高的。与一般官员下海不同,这些人在位时,掌握着各种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的审批权、决策权,下海后,原有的行政关系网、官场人情链及职务影响、政府内部信息等也跟着发生转移,公权与私权发生了交换。
文章举例说,某省一个县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就到该县著名的私营企业当副总经理。另一个市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则到开发区内的一家私营企业担任总经理。据了解,级别越高的干部,到企业后享受的待遇也越高,其收入几乎是原来的几倍,甚至十几倍,有的年薪竟达到数十万元。
作为一种利用现行法规失范中饱私囊、以权力为资本参与社会物质利益再分配的腐败行为,权力期权化比贿赂腐败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杀伤力。它破坏正义与公平原则,造成社会分配不公,从而招致群众的非议和不满。如果官员权力期权化成为一种潜规则,它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降低政府效能,破坏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导致国家资产的大量流失,加剧贫富两极分化。权力期权化交易,由于其欺骗性和后发性,难以查处,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不但难以追回,而且将是一个无底洞。更为严重的是,权力期权化有不易被法律制裁的“优势”,极有可能引诱任何掌握权力的官员滥用权力,坠入其中。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专家毛寿龙说,遏制权力期权的关键是要从源头上加以防范。阳光总是很好的防腐剂。如果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按政策制度公开办事,不论是下海的官员,还是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人,都在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那也就不存在什么权力压倒一切,更不会存在权力期权化了。 |